Re: [建議]傾聽消保官的難處~熱水器引起火災事件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忿忿不平)時間19年前 (2005/08/06 03: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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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vysky (曼)》之銘言: : : 對於原作的事件,我也沒有答案, : 但此事件讓我們更明白,保存證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 有證據才可能找出真相. : 對於熱水器可能因維修不良,而產生火災, : 當時消防隊有到達滅火嗎?或者是自己滅火的, : 我想,應該可在事後,請消防相關單位做火災鑑定,以確認責任歸屬吧!? : 有人能提供這方面的資訊嗎? : 或者消保官有教原作(申訴人)應該怎麼做嗎? 當時我們已自行滅火,但在火災當時火勢很大, 所以已有鄰居幫忙報案,消防隊於滅火之後有到火災現場做火災鑑識.. 雖然消防隊有做火災鑑識,可是我們要請火災證明的時候.. 火災證明上只有"某年某月某日某地確實有發生火災" 這樣的敘述,於火災之責任歸屬並無幫助。 而廠商於火災發生之次日一早,便將引發火災之證物"熱水器"取回... 因此已沒有機會做再一次的火災鑑定。 先謝謝大家熱心的幫助囉...^___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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