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真的仿冒品之狗尾續貂
討論是好的, 甚至可說,
"有情緒的"討論也是好的,
只要情緒不是用在阻止"理性"討論上,
人終究是有感情的.
(引伸自本人訪問Bob Franklin的紀錄)
若有仔細看我這兩篇文章,
文內我從沒說過仿冒品是對的.
你若說我沒說他是錯的, 那還貼切些.
研究一個現象,
並不代表需要支持該論點,
而可以只是單純的求知慾.
雖然大多數現在的人恐怕都不曉得哈伯瑪思,
也不了解什麼是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
但bbs算是公共領域應該是不爭的事實.
天馬行空的聯想是好事, 無數我們現在享有的事物,
都起於某滑稽古怪的想法.
但大膽假設時, 也請小心求證,
如果諸位在該兩篇文章內,
找不到我支持仿冒品的言論,
那獵女巫在此打住如何?
其實你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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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再繼續講跟brand有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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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跟前篇的話題有關, 但又有些不同.
前陣子聯合報電子版有報,
Burberry發現英國藍領階級非常愛burberry的帽子和某些配件,
於是burberry特意的將那些產品定價提高,
burberry的回應是他們覺得他們的產品適合某些人.
(原文記不太清楚了, 但大意如此, 暫且先當引子吧)
消費者選品牌是天經地義的,
那品牌可不可以選消費者呢?
明顯的許多廣告商都會挑廣告主有潛力的媒體上做廣告,
好比說健身器材在健康雜誌上打廣告.
但這樣的分類,在什麼程度下是可以被接受的呢?
現輔助行銷的科技產品越來越進步,
知道那地區賣出那些產品, 那地區住那些人已經不稀奇了.
英格蘭地區郵遞區號是7碼, 政府好像准許企業分類到第5碼.
今天名牌如果要隔離某一地區的某種消費者,
某種程度上應該是可以辦得到的.
但像burberry這樣擺明了不想賣給藍領的表示,
卻是少見的.
顧客分類的門檻多半還是價位,
但這其實很不準, 台灣精品店常常會見到.
當消費能力的高低不是名牌所著重的地方時,
好比說有些高爾夫球會是有錢也進不去的,
名牌要怎麼衡量一些沒辦法量化的特徵呢?
進店時播首詠嘆調, 答不出來就不准進去?
我想這是消費者都得注意的,
因為階級與文化族群並沒有消失,
反而在科技的加持下如虎添翼.
: ※ 引述《fisht (水母)》之銘言:
: : 今天您的同窗好友向您借了畢業論文
: : 說是借來看看參考,實則照著您的內容、排版
: : 儘可能做到一字不差也照打了一份
: : (對了,字體也參照使用新細明體)
: : 畢竟是上萬字的內容,難免有幾個漏字或打錯,可相似也有99%
: : 還特別打聽到同一家印刷店打版裝訂,連封面用的紙質.顏色也相同
: : 還真不能怪他,家裡有老母要養,更別說都快三餐不繼
: : 傷感情的是,最後畢業論文的成績拿得還比您高
: : 評閱教授記憶力不足,壓根沒發現您和同窗好友其實寫的算是一模一樣
: : 是啊~ 怎麼能怪他呢?
: : 畢竟這就算是真的仿冒品不是嗎?!
: : 如果您不說,說不定他還能扶正當正牌
: : 內容最重要,真正作者是誰又如何呢?!
: : 而您也大人有大量,一點一點都不在乎
: : 真是佩服佩服啊~~~
: : 我不懂什麼符號學、社會學、法律等等
: : 我只知道自己的嘔心力血當被人輕鬆利用時
: : 不管對方的理由再好,也不論對方多可憐
: : 管他什麼名牌不名牌
: : 我只知道,我會永遠恨他
: (以上為完整轉錄)
: ※ 引述《iemasa (iemasa)》之銘言:護會
: : ?: 如同之前版友所提到的
: : 那是不是作弊,抄襲不算錯呢?
: : 因為是一樣的原料------答案,內容
: : 過程------寫上答案
: : 成果------100分
: : 因為原料是一樣,過程是一樣,成果是一樣
: : 根據原PO的說法 這樣叫做真的仿冒品
: : 沒有錯
: : 所以作弊,抄襲也沒有錯.....
: (以上為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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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3.239.213
※ 編輯: NORMAN0229 來自: 82.3.239.213 (02/27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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