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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真的仿冒品之狗尾續貂
共 8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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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窗簾沒關好,被陽光刺醒後,順便上線看了看所引起的反應,. 真是令人興奮啊!不過為了避免睡眠不佳影響品質,. 決定繼續睡到飽(謎之聲:懶就說一聲,還浪費這麼多版面)。. 睡醒後又泡了杯茶,讓思緒沉殿。. 曾聽過那一夜我們說相聲中的一個段子,. 形容一個好段子,引的那個人很重要。. 感謝幾位推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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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推 iemasa:To R大:是不是錯 我不確定,但是根據現在的法令 218.162.53.97 02/27→ iemasa:仿冒品就是不對的阿 218.162.53.97 02/27. 嗯 這就是我所提到的該法本身法效正當性的問題. 若是今天一條法令說:. 因為法國賣給我們的幻象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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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恕刪)(恕刪). 由於覺得對這兩個部分特別有興趣,所以順著聊一下..... 我相信品牌=符號,但符號後面有許多的意義才能堆積成那個符號,. 在資本主義的社會裡,用什麼品牌=你是有什麼樣資格與能力的人,. 你可以說這是一個標籤、一個你的成績單、一張你的社經地位血統證名.... 反膺品,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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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James Boyle發表的一些articles.... 的確他有提到許多anti-intellectual property的東西. 但是我覺得他並不是絕對的反智財權. 這是節錄於他的文章. A MANIFESTO ON WIPO AND THE FUTURE OF INTELLECT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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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是好的, 甚至可說,. "有情緒的"討論也是好的,. 只要情緒不是用在阻止"理性"討論上,. 人終究是有感情的.. (引伸自本人訪問Bob Franklin的紀錄). 若有仔細看我這兩篇文章,. 文內我從沒說過仿冒品是對的.. 你若說我沒說他是錯的, 那還貼切些.. 研究一個現象,. 並不代表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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