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真的仿冒品之狗尾續貂
※ 引述《RYUICHI (不是不報...)》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整學期都在唸與反思智慧財產權等保障與否的問題 >_<#
: http://james-boyle.com
: 可到該位天才型教授的網頁看看 有很多資料
: 他就可算是反智慧財產權的大師
我看了James Boyle發表的一些articles...
的確他有提到許多anti-intellectual property的東西
但是我覺得他並不是絕對的反智財權
這是節錄於他的文章
A MANIFESTO ON WIPO AND THE FUTUR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的一句話
Intellectual property policy must maintain a balance between the realm of
protected material and the public domain.
他覺得他所想要的是一個平衡
並不是絕對的反對
有的東西需要保護 有的則否
而且我覺得他們主要的理由在於
過多的保護會造成壟斷或防妨礙創新
但是我覺得這放在流行性產業並不適當
因為我不覺得對LV,或Prada過多的保護會造成壟斷
因為我們有太多的替代品可以選擇了
但是當這保護放在Microsoft上時
的確比較會有壟斷的情形發生
因為我們的替代品較少
因此我也很贊成Public-Domain的概念
我覺得他的anti-intellectual property的概念
在我們這個issue上並不適當
我們談論的是一個替代性很高的非必需品
因此應該不會有壟斷或是妨礙創新的問題
如同之前版友所提到的
那是不是作弊,抄襲不算錯呢?
因為是一樣的原料------答案,內容
過程------寫上答案
成果------100分
因為原料是一樣,過程是一樣,成果是一樣
根據原PO的說法 這樣叫做真的仿冒品
沒有錯
所以作弊,抄襲也沒有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53.97
※ 編輯: iemasa 來自: 218.162.53.97 (02/27 03:02)
※ 編輯: iemasa 來自: 218.162.53.97 (02/27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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