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真的仿冒品之狗尾續貂

看板Brand (名牌)作者 (不是不報...)時間20年前 (2005/02/27 00:21),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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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推 iemasa:To R大:是不是錯 我不確定,但是根據現在的法令 218.162.53.97 02/27 → iemasa:仿冒品就是不對的阿 218.162.53.97 02/27 嗯 這就是我所提到的該法本身法效正當性的問題 若是今天一條法令說: 因為法國賣給我們的幻象戰機有問題, 所以台澎金馬地區不可販售法國進口之名牌品。 在未受到大法官宣告違憲與否前, 以純粹法實證主義來看,該法令確實有效。 販售法國名牌亦屬違法,但是不一定"不對"。 這也要談到所謂「道德犯」與「自然犯」的定義與區別實益性。 限於篇幅,不擬詳述,合先敘明。 所謂智財法,其實很弔詭,在其meta-concept方面很複雜 到底需不需要用到這樣的法律來保護,其實大有疑問! 九零年代興起的OPEN SOURCES運動,就是一個極大的適例。 一言難盡,所以老早前就說想要寫一篇有關"反反名牌仿冒"的小文, 至今也都生不出來。:p → iemasa:還有 關於bellagio Conference 我在google 218.162.53.97 02/27 → iemasa:好像找不到相關的資料耶..可以麻煩再確定一下嗎? 不好找 不過有 且這是真的啦 我都修某位大法官的課一學期 整學期都在唸與反思智慧財產權等保障與否的問題 >_<# http://james-boyle.com 可到該位天才型教授的網頁看看 有很多資料 他就可算是反智慧財產權的大師 -- Jean Paul Gaultier說道: 不要成為時尚文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4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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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簽名檔...一句話說盡心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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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yle還好吧…lessig比較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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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28A8CPz (Br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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