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預告板規修正與討論

看板Lifeismoney (省錢)作者 (Saitama)時間20分鐘前 (2026/09/03 21:33), 19分鐘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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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的板規修正主要是關於下列幾個重要議題, 因此發此公告徵詢各位板友的意見,以進行細節的調整。 一、板規修正的排程 (一)廣泛意見收集:即日起 至9月底。 (二)試行板規投票(含試行期間):10月間 。 (三)實施試行板規:定一定期間(看投票結果) (四)板規修正並公告:試行期間結束後。 二、板規修正案 議題1、電商平台管制 現在電商平台發達,如果每個平台優惠都拿來發文,容易造成洗板,排擠其他資訊流通。 建議將電商平台的情報文,區分為[集中文]與[特賣文]。 [集中文]:針對電商平台的情報文,一段時間內同一平台僅能發布一篇(投票決定期間, 若按照各大電商行銷週期走,就會是1個月1篇),同一平台的其他情報,於推文處以留 言發布,並由作者依推文內容編輯至文章內。 [特賣文]:針對前開電商平台之優惠情報,如優惠內容優於○○折則不受集中文規定限制 (就是可以單獨發文,優惠額度用投票決定,現行規定是以有省錢點:目前一般市價95折 來規定發文的限制)。 簡單說,就是電商平台如果折扣不夠大,優惠內容比較像例行性、週期性的性質,我覺得 可以板面上有一篇集中文彙整這些資訊就好,讓有興趣的人自行參閱,不要兩、三天就發 一篇文,沒特別便宜,看起來比較像零碼出清。但如果優惠價格夠殺,達到一定程度,還 是可以單獨發一篇文,不一定非要在集中文裡面發布。 議題2、是否開放廣告文 目前板規1-9禁止業者自行廣告(包含由其他人員代為廣告、宣傳),但優惠的本質就是 廠商/業者適度讓利給消費者,因此研議適度放寬對廣告的限制。 [廣告文]:業者如有宣傳的必要,請先於LifeisPicket發表申請文,經板主審核並核准後 ,始得於本板發表廣告文。僅限於業者自己發文(含雇員及家人),而不接受由行銷業者 代為發文。任何人可於申請文發表後推文建議是否同意廣告的意見。 [利益申明條款]:為落實業者廣告應經事前申請之精神,發表情報文,應簡明記載發文者 與提供優惠業者之間的關係,包含以下:1.與業者的關係?2.是否曾收取業者的報酬 或其他對價?3.發表本篇文章是否有報酬或其他對價?如均未記載,則以非業者論。日 後經查明有記載不實,則以廣告文處理,並得公告一段時間內禁止該品牌/賣家/平台之 情報張貼。 事涉本板板規的重要變更,廣告文將得由事前審核後發文,請大家提供意見管制方式是否 恰當,至於利益申明的部分,相信一般發文的人都是基於分享的心態來本板發文,所以就 算未依規定填寫,也不會有不利益的情形,就算是寫說業者是我家巷口、老主顧、老闆娘 叫我帥哥之類的,也不會把發文者當作業者處理。如果發文者是享有優惠記載內容的折扣 則依照實際狀況記載就好。此類的記載本來就是唯心論,只要形式上說明發文者發表文章 的原因是基於自主的內在動機,而不是因為自業者處受受報酬才來發文。 議題3.試行板規實施期間 為了本板板規最終之修正,為確保試行板規是否恰當,試行板規實施期間以至少一個月為 恰,是否有更長期的試行期間由使用者投票決定(例:3個月、6個月)。 如有其他關於板規修訂與板務的意見,歡迎留言提出。 如果認為有定為議案之必要,將於本文修正新增議題。 板友如果有以板規、板務為主題發文的需求請至 LifeisPicket板務看板以[板務]為分類發 文建言。  本文同步發表於 Lifeismoney 與 LifeisPick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56.2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ifeismoney/M.1788442438.A.270.html ※ 編輯: psychohero (49.215.56.208 臺灣), 09/03/2026 21:35:12
文章代碼(AID): #1gcNT69m (Lifeis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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