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芝山站的貓花園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真的老了!)時間19年前 (2007/08/08 17:38),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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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W大要求公開來說,那就公開說吧! 第一點,原PO發文的格式是抱怨,而內容也符合板規第一條 第二點,原PO抱怨的內容是店家在規定上不能通融嗎? 個人以為是原PO認為店家'口氣不佳'的說出 '要不要坐,我們這邊不歡迎參觀'這句話 而原PO之後的推文也說店家的服務態度讓原PO不舒服 這點也符合板規吧 第三點,店家既然沒有在此澄清,個人當然是以原PO的角度 去看這件事。而很多人卻開始當起貓老闆,捉住所謂的 '規定'這一點反駁原PO。可是最多人附和的那一篇卻 自打嘴巴,怎能讓人信服? 所謂的服務態度,每個人的見解都不同。而原PO也是以抱怨的格式 針對這點發文,但部分回文者卻一直針對規定這點,個人深感不以為然。 不只針對W大,也想問那些執著規定的人,從沒碰過違反規定或者 要通融別人的情況嗎?舉個例子來酸,吃雞排不可以?吃洋芋片可以? T大我一直針對你這點作反擊,又作何感想呢? ※ 引述《inu1111 (犬)》之銘言: : 恕刪~ : : 那根據原文內容,店家是不是又流失了一位潛在客戶? : 我覺得啦 如果有規定 勢必會損失一些客戶 不論是不是好的客戶 : : 我沒養過貓,也不知道小孩對貓有什麼影嚮 : 不知者無罪? 跟遵不遵守規則有關嗎? : : 只不過我分不出來七歲和十二歲的小孩子有什麼差別 : : 如果有小孩子要進去這家餐廳,是不是要看身份証? : 這個基本上看守法的精神 當然 並沒有規定每個人都有 : : 既然老闆娘這麼有個性,有自己主張,幹麼還要問原作者 : : 要不要坐?直接跟作者說因為店內有貓,不太方便讓有小孩的人 : : 待在店內太久就好了(我還覺得我的用詞比那個老闆娘客氣多了) : 不然你希望他說什麼 我覺得老闆娘有點隱晦的暗示 : 還是你希望老闆娘跟他說 "你又不吃 滾出去"?? : : 從原作者和老闆娘的對話中來看,並不覺得原作者的態度不佳 : 喔喔 態度沒有不佳 可是上網補回馬槍 我覺得差異不是很大 : : 而原作者也只是強調老闆娘忘了對客人應有的熱情和禮貌 : : 這是做生意的基本原則,如果老闆娘只是做興趣的,那我想 : : 她也不會在忽損失二位客人(包括我) : 其實每家店都會有客人 只是吸引的客人不同 : 像這家店 有動物 又禁止小孩 對某些人來說 是很誘人的 : 雖然他實在沒有很親民的價格= =// : 如果因為這樣 就有所謂損失?客人的行為 : 我覺得值得鼓勵啦 : 畢竟他沒有因為經營上的壓力 : 減少對環境的堅持 : 我想應該多少能提高一些消費者的忠誠度吧 : 我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38.205

08/08 18:20, , 1F
就跟你說過了 通融是在我身為消費者的情況下...
08/08 18:20, 1F

08/08 18:20, , 2F
今天如果換了我是老闆,我一樣也不會通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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