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OB嚴選全退 卻扣運費
看板e-shopping (線上購物)作者rst220 (Teresa)時間9年前 (2017/05/07 12:24)推噓16(19推 3噓 50→)留言72則, 21人參與討論串5/5 (看更多)
我說過了,請你貼出政府的公告法條、解說,
但是你非但沒有貼出政府的公告,更沒有修文,
也沒有道歉,為了避免你刪文,我就回文留下
你公然誣衊我的證據。
我就偏要淌這趟渾水,幫大家上上課了!
http://imgur.com/wb68DA4.jpg



請問律師能代表政府嗎?
我推文有告知,我已經打電話去消保會
確認過了,幾天前確認的,不然,你以為
我敢跟你揪請1000人吃雞排?
(板主,我這是跟板友玩大冒險呢~~)
我真的很納悶,消保會的文字有很文言文嗎?
你怎麼會看不懂?https://goo.gl/0YLKyh
幫你劃重點→http://imgur.com/V1qkJvj.jpg

看懂了沒?〝經濟部公告「零售業等網路交易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9點〞說了,
【寄送費用可約定由業者或消費者負擔】,
你懂〝罪刑法定〞是什麼意思嗎?白話文叫做,
法律沒有規定不可以,就不叫犯罪,這樣能懂嗎?
還有,你自己發明的法條,你有沒有想過邏輯?
訂單全退,業者完全沒賺,還要支付100元,
退部份訂單,業者小賺,只要支付50元,
用腳指頭、膝蓋想,你覺得合理嗎?
再跟你說說,為什麼政府沒有規定寄送運費
必須由業者支付的事,
假設你開了網路文具行,你每一件商品都十幾元,
或幾十元,如果法條規定,訂單全退,寄送運費、
退貨運費都你出,那我看到你生意好,我也想來開一家,
但我想你名氣那麼大,估計別人只跟你買,不跟我買,
我就找親友不停跟你下單,再全退,那你一筆
訂單就賠100元,遲早有一天把你弄倒,我就
可以爽爽接單了~~
你覺得政府有可能會立法條,讓國民財產受損嗎?
所以法條才會沒有規定寄送運費的部份,你懂嗎?
但是基於保護消費者,避免業者賣不良商品給買家,
規定退貨運費必須由賣家支付,而其他業者,如果
願意提供更好的服務,訂單全退,寄送運費也退,
那是別的業者好棒棒,但是OB沒有好棒棒,不違法啊~~
最後,你提到貴公司法務,我只想說,我原文本來
有提到我去找消保官退健身房的事,但是修文掉了,
那件事就是,我跟朋友一起加入健身房,後來因為
健身房教練,在我沒上課的時候,盜刷我的上課卡,
沒上課卻被扣掉堂數,我朋友更慘,因為被騙原因太蠢,
我就不打了,總之,我朋友找了她的法務男友去向
消保官申訴,要健身房退款,結果我朋友說該消保官
很可惡,跟健身房勾結,故意不退,還幫業者說話,
我聽到覺得不可能,肯定是我朋友蠢,沒把資料帶齊,
消保官才不幫她,但是因為她們2人都同樣說法,
所以,我就有了防範。帶了錄音筆過去,協商過程中,
消保官果然替健身房說話,說到我聽不下去的時候,
我不經意讓錄音筆滑出文件夾,消保官臉色瞬間刷白,
問我:妳怎麼可以錄音?!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可以錄音!
我冷冷地問:當事人是我跟健身房,(轉頭問健身房),
怎麼樣?你有沒有心虛?可不可以錄音?
健身房法務很輕鬆地跟我說可以,我轉頭告訴消保官,
這件事情的當事人是我跟健身房,我們兩人都同意錄音,
我們在公共場合協商,我沒有妨害秘密,你不是當事人,
不需要經過你的同意。接下來,消保官就不輕鬆了,
整個坐立不安,不敢再幫業者講話,談到快有結果的時候,
消保官詢問我,可不可以不要再錄了,我就把錄音中止,
後來消保官還是開口,要我〝看在他的面子上〞,回去
考慮七天,如果還是想退款,再請健身房退款,我就答應了,
反正七天後還是要退的,我給他面子,讓他欠我人情,
七天後再敢幫健身房說話,我就讓他工作不保,
到了約定退款日期,健身房還是拖延不想退,扯信用卡刷退
需要3天,我告訴他,我以前在銀行做過(沒說謊,之前有對保資格,
我簽名後,銀行就會撥款給申貸人了),刷退是分分鐘的事,
少來這套,因為快中午了,基於人道,讓對方先吃飯,我告訴
健身房,必須在下午2點之前把錢退回,不然就走著瞧!
健身房就直接退款了,後來我叫我朋友再提出申訴一次,
就可以退了,(消保官知道我們是朋友),所以~~也不是法務
說的話就能所向披靡,至少這件事,法務不靈光,不懂擅用法律,
法律規定不經當事者同意,不能偷錄音,不然就可能觸法~妨害秘密,
我跟健身房是當事人,不管健身房同不同意我錄音,我不把錄音檔
拿到法院、公布出來,我就沒事,錄音檔是為了讓消保官有所忌憚,
讓他不敢瀆職替業者說話,如果他敢幫業者說話,我就找他上屬申訴,
讓他丟工作,而消保官也不敢主動提告,第一,他不是當事人,
第二,只要他提告,他瀆職的事實就會公布出來,他不會這麼傻。
或許你會認為,我帶錄音筆是因為有被提醒過,才知道用這招,
但是,我也做過法務的催收,習慣性會錄音,這是最基本的,
我朋友的法務男友,也只是法律系畢業,可能實務經驗不足,
所以就沒辦法替我朋友討回款項。
最後,我之前一直都沒立刻糾正你,現在告訴你,我只有說過
1.我曾經是OB的工作人員,現在不是
2.我在退貨部做過
我從未說過,我做過OB的客服。
其實,法律是比較精準的規定,如果你對文字的理解能力、拿捏
不夠精準,最好是不要亂用法條,以免貽笑大方....
怎麼樣?請1000人吃雞排,敢不敢?
國科會做問卷的,要不要繼續潑髒水,影射我是OB現任客服?
※ 引述《sweet122 (喔買尬)》之銘言:
: 消保法規定「整筆訂單退貨」就是要連運費都退,
: 消費者解除消費契約不需負擔「任何」費用!
: OB嚴選應該退原原po此訂單付款金額399元才對!
: (349元商品金額+50元運費)
: 只退349就是違法!違法!違法!
: 除非!此訂單是「部分退貨」才可能會有當時寄件運費的產生!
: 請R大不要誤導版友們,曾經為電商客服的你更不應該有違法的觀念!請導正!
: ※ 引述《rst220 (Teresa)》之銘言:
: : 這是一筆由三筆訂單組合成的訂單
: : (399-50)+(50)+(50)
: : 訂單1:399-50=349(你買衣服實際付款的金額)→交易取消
: : 訂單2:50(你下單購買時,支付給物流商的運費)→交易完成
: : 訂單3:50(你退貨時,OB嚴選支付給物流商的運費)→交易完成
: : 不管最後有沒有把衣服留下,物流商有完成配送,就必須支付運費,
: : 當初下單的時候,就已經同意未達免運門檻,由買家自付出貨運費,
: : 既然完成配送,交易完成,買家已收到物流商的商品(配送服務),
: : 要如何要求退物流費款項?OB的官網已明確說明運費的收取方式,
: : 實際成交金額達免運門檻,出貨運費由OB付,未達免運門檻,
: : 出貨運費由買家自付,買家下單就表示同意賣家規定,
: : 是雙方合意的契約,衣服不喜歡或有瑕疵,買家退的是衣服,
: : 無法將〝出貨的物流服務〞退回,商品未退回,自然無法退款。
: : -----------------------------------------
: : 因為你使用了回饋金,所以實際只有付349元,
: : 出貨寄給你所收的50元運費,是付給物流商的,
: : OB嚴選只有在退款後的實際成交金額達免運門檻,
: : 才會幫你吸收這筆運費。而不管實際成交金額多少,
: : 退貨的50元運費,都是OB嚴選無條件吸收的。
: : 如果商品全退,實際成交金額=0,來回的運費
: : 都由OB嚴選吸收,那一筆訂單就是虧損100元,
: : 成交的訂單那麼多,一筆虧損100元,一萬筆
: : 就是虧損100萬,賣家肯定是在有利潤的前提下,
: : 才會去吸收消費者的運費,不可能不賺錢只賠錢,
: : 運費是付給物流商的,並非賣家賺的。
: : 買一千多全退+沒扣運費,有2種可能↓
: : 1. 你記錯金額,其實有扣運費
: : 2. 處理人員操作錯誤,忘記扣運費
: : 我不知道你為了這50元去找消保官,會不會退款成功,
: : 但是,如果OB把50元退給你,不是因為本來就該退50,
: : 而是為了讓你願意回購,或者商譽之類的原因,
: : 這50元是物流商的營收,不是OB的營收。
: : 其實OB退貨真的很不囉嗦,只要衣服沒有破損、
: : 髒汙,都直接退貨的。但是有一小部份消費者有點...
: : 穿上衣服化妝,領口那裡留下明顯一大片粉餅痕跡,
: : 退貨原因寫不適合...之類的,不適合不是衣服套上
: : 就能看出喜不喜歡,適不適合了嗎?如果要退貨,
: : 把賣家的衣服弄髒再退,是什麼心態?(不是指原原PO)
: : 我還看過有的衣服是剪過幾刀後,再退的,整個無言~
: : (非出貨時就有的瑕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199.2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hopping/M.1494131098.A.42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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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搬家,不同縣市,親自投訴要請假扣全勤,
我已經討回公道了,朋友的錢也拿回來了,所以
當時就沒有投訴,而且我們只是懷疑,沒有明確證據
證明有勾結,消保官幫業者說話,也可以辨稱是出於
善意幫助協商,考量到證據不足的問題,所以作罷。
錄音檔只是用來,在拿不回錢的時候,投訴消保官,
既然錢已經拿回來了,不好證明消保官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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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的求證方式,我合理質疑,所謂的機關是否具有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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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的求證方式,我合理懷疑,可能與大創案件情況類似
說的人講的是正確的,但是接收的人沒聽懂
之前OB原原PO貼的網路新聞→https://goo.gl/4gWHtR
└→大創原PO網路下單,取件、退貨都是超商取件,
退貨的時候,大創要求扣90元運費。
消保官只有說不合理,並沒有說違法,
記者下的粗體標題〝消保處:業者觸法〞,不能代表消保官
此案例不合理的點,超商取件的運費是60元,
大創要扣出貨運費,只能扣60元,扣90元是超收,所以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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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到現在,我真的有點心累,最後一次幫你畫重點,
消費者在網路購物所產生之相關運送費用負擔,其規定說明如下:
一、寄送商品費用:
依經濟部公告「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9點
「運費」規定:「企業經營者應記載寄送商品運費之計價及負擔方式;
如未記載,視同運費由企業經營者負擔」,依上開規定,業者在網路
銷售商品,可彈性規劃寄送商品給消費者之費用負擔方式,即寄送費用
可約定由業者或消費者負擔。
白話文的意思就是,賣家應該要自己講清楚,寄送運費該誰付,
如果有免運門檻的問題,也應該說明清楚,什麼情況下,賣家付運費,
什麼情況下,消費者要自己付運費,如果沒有講清楚,就是賣者要付。
最後一句非常白話文~【寄送費用可約定由業者或消費者負擔】
寄送運費歸寄送運費,退貨運費歸退貨運費,已經明文公告,
寄送運費可約定由業者或消費者負擔,就是讓買賣雙方自由約定,
政府不強制規定,那不叫模糊地帶,那是讓你自由約定契約,
退貨的運費規定業者付費,你寄送的動作早就完成、結束了,
你要退貨,當然是看退貨運費的規定,跟寄送運費有什麼關係?
寄送:賣家地址→消費者地址
退貨:消費者地址→賣家地址
請問,2張宅配單上的收件人、寄件人是一樣的嗎?
就是因為寄件運費該誰付,跟退貨運費該誰付,不一樣,
所以消保會分開說明,寄送運費說可以自由約定,退貨運費業者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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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學姐有時候會跟我說一些匪夷所思的知識,讓我聽了滿頭問號???
我問她:在哪裡聽到的?她告訴我,維基百科,我只有一聲嘆息,唉~!
你給的2個網址連結,回覆的人署名***律師,你有沒有想過,有可能
對方不是律師?也有可能是冒用律師的名字來留言?網路消息不可完全相信,
一定要找有公權力、公信力的單位、專家,親自確認事實真相,
(我不是說那2位律師是冒名喔~我只是告訴s大,網路消息來源不易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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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證據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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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到大,長輩就一直叫我多吃魚,才會變聰明,
我弟的副食品,就是吻仔魚蛋粥,一直都幫忙煮,
我看到妳問副食品要煮什麼好,我轉述長輩的說法,
什麼時候針對你的小朋友了?你的世界怎麼那麼黑暗?
後面加一個"唉",就是感嘆,我爸媽都有提醒,難道
你爸媽沒提醒你多吃什麼比較好?連這個也要問?
第一個小孩不是都要照書養的嗎?買一堆書,問醫生、專家,
然後你不問該問的人,跑上來問網友,網友亂教怎麼辦?
你怎麼都習慣上網查,不問專家?
唯一的抱歉也只是針對,誤認我為客服,然後就開始興師問罪。
別人不能有一丁點可能冒犯到你,但是你想隨便怎麼在網路散佈,
對別人的不實指控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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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發現是我看錯,我看成你問怎麼煮,原來你是問副食品的書..
因為看錯,所以推文說讓寶寶吃魚變聰明,並沒有針對你的小朋友,
小時候爸媽常叫我們吃魚,也是這麼教的,吃魚會變聰明,要多吃魚,
即便我看錯,原來你其實是要問推薦書籍,我也沒有針對你小朋友,
就像喝牛奶會長高一樣,吃魚會變聰明,就是補充營養的概念而已,
baby不用急著長高,但是腦部發育很重要,所以建議吃魚,
唉~~算了,你沒弄清楚,我沒看清楚,各自醜1,扯平了~~
辛辛苦苦打的說明,被你說成是用違法觀念誤導板友,
氣到生理痛,加上過程中要不斷針對2行法條重複畫重點,很難以禮相待....
但你未經查證就指控別人,這些也是你理應承受的
※ 編輯: rst220 (118.150.199.224), 05/08/2017 16: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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