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網路購物不給退?消基會:沒鑑賞期 違法

看板e-seller (網路賣家)作者 (<(‵▽′)@m 認真!)時間17年前 (2008/07/25 15:37), 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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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bby1130 (喵呼~)》之銘言: : 真的很火大!!新聞一出來 : 今天就有個奧客搬出這條新聞要退貨 : 收到商品都已經超過七天了還有臉來退 : 氣死了 : 我很好奇不依照消保法退貨的話 : 賣家會被抓去關嗎? : 還是會被罰個幾十萬? : 或是勒令停業? : 消保法也沒明確規定違法會怎樣阿 : Y拍每個大賣家幾乎都不給退貨的 : 也沒聽說誰被罰錢什麼的 : 有誰知道如果不給退貨的話會有何懲罰嗎? 關是不可能,基本上除非涉及刑法,不然是跟監獄無緣的。 消基會這個新聞一出來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是: 網路買家誰會管妳是不是企業型賣家啊?! 其實這篇新聞看完整一點,他是這樣寫的: http://news.msn.com.tw/news877926.aspx 消基會代董事長謝天仁表示,根據消保法第19條規定,民眾透過郵購若買到 不喜歡的商品,在收到的 7日內可以無條件退回,不須說明理由或負擔任何 費用。 謝天仁提到,這種賣家應該都屬於企業經營,適用消保法第19條第 2項規定: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業者片面取消消費者受 法律保障的 7天鑑賞期,或限制退貨辦法,並沒有法律效力。 除了「東京著衣」外,Yahoo!奇摩拍賣和露天拍賣兩大賣場中,有不少業績 破萬或拍賣物品達上百種的業者,也都以不能退貨來限制消費者,明顯違法。 另外,目前網路平台都沒有清楚註明該網路賣家是否有營業登記證,或為個 人賣家。消基會董事孫立群就痛批,像 Yahoo這些拍賣平台都藉此營利,但 收費後卻沒有盡責為消費者把關每個網路賣家,萬一衍生出消費問題,應該 要負連帶責任。 消基會呼籲,這些大型拍賣平台應該對網拍業者嚴格管理,甚至清楚註明網 拍業者是否領有營業登記,讓民眾購買前能多些考量與保障。而不是放任賣 家自訂違法的退貨條款,侵犯消費者應有的權益。 ============================================================================ 根據上述文章,如果是營業額小的、或是單純轉賣東西的二手賣家,根本就不適用 七天鑑賞期,所以可以拒絕退換貨。用消保法對付小賣家,根本無效的。 如果雅虎能夠好好把關,根本就不會有下列新聞: 日前LVMH、愛馬仕(Hermes)控告eBay販售仿冒品勝訴,獲判高額賠償金,如今這波 效應已延燒到台灣。台灣agnes b.昨日首開先例向PChome、Yahoo!奇摩宣戰,決定在 下周提告,不僅要告網站,也要告賣家。 LV、古馳(Gucci)、YSL等精品名牌也表示,早已暗中針對網路販售仿冒品的侵權行 為進行蒐證,賣家千萬勿存僥倖心理。 深受第一夫人周美青喜愛的agnes b.,近五年深受網拍侵權之擾,尤其「美青包」大 紅後,網站出現大量廉價仿品。agnes b.行銷經理石宏道指出,五年前,agnes b.只 查到少量的侵權案件,如今一個月可以查到五百件,估計一年損失破億元,光是去年 就有十九件的網拍侵權訴訟,為了有效嚇阻,agnes b.決定在下周寄出存證信函給 Yahoo!奇摩和PC home。 LVMH也是打擊仿冒品最積極的精品集團,旗下包括LV、Marc Jacobs、Dior 等,都曾 在網路發現販售仿品,一經確認都是直接交給法律部門處理。一位不願具名的業者表 示,已有台灣賣家遭到起訴。 另一位業者也表示,該品牌不僅會在網路上抓仿冒,就連電視購物台也在監控之中, 據悉日前已在電視購物台上側錄到疑似仿冒品,送往巴黎總部鑑定真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8.47.222

07/25 15:44, , 1F
如果不是企業應該不會怎樣吧! 不是有分個人跟企業??
07/25 15:44, 1F

07/25 15:54, , 2F
請問七天鑑賞期的條文在哪...orz 我查消保法沒提到鑑賞期
07/25 15:54, 2F

07/25 16:00, , 3F
上面當我沒說,我查到民法第259條對賣家的保障。
07/25 16:00, 3F

07/25 16:02, , 4F
我把民法第259條有關的部分,補充在之前的回文..
07/25 16:02, 4F

07/25 18:44, , 5F
是消保法第19條
07/25 18:44, 5F

07/25 19:25, , 6F
企業定義是怎樣?是要在政府登記??如果是在國外的根本抓
07/25 19:25, 6F

07/25 19:25, , 7F
不到
07/25 19:25, 7F

07/25 19:48, , 8F
人在國外的,有達規定的門檻都還是要登記and繳稅
07/25 19:48, 8F

07/25 19:48, , 9F
只是不知道條文裡的企業經營者到底是指...?
07/25 19:48, 9F
文章代碼(AID): #18YOAr5A (e-s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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