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網路購物不給退?消基會:沒鑑賞期 違法

看板e-seller (網路賣家)作者 (流蘇)時間17年前 (2008/07/25 01: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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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ocya (宅宅的幻想世界)》之銘言: : 現在是七天鑑賞期,無條件退貨。因消費者未看過實體... : 這樣盲點很多,保證了消費者啦~ : 但是賣家就慘了,"無條件"太強大了 : 貼身衣物能不能換?東西拆了在退?吃到一半的食品也退? : 我個人是覺得如賣家無刻意隱瞞,且詳細告知商品狀況,應有條件退貨 另外也想到一種商品,就是客製化的商品(或服務) 像是有些照片沖洗,或者客製化的禮品/印刷品 這類的商品不知有沒有相關的法令規定呢? 畢竟客製化之後,就無法轉賣給任何其他人 不知有沒有任何人有這方面的經驗或見解?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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