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交易完成後要求補差額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hoboks)時間16年前 (2009/11/12 07:37),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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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HD (我應該還是適合個人團吧)》之銘言: : ※ 引述《hoboks (hoboks)》之銘言: : : 民法153 雙方意思表示合致 契約就成立了 : : 當下他要賣 你要買 談好價錢 這樣契約不就成立了? : : 契約成立之後 : 我想順便問一下 網站上標出貨價視為要約 我跟他說我要買了 如果你說的是Dell案 現在還在訴訟的階段 未必是網路標價視為要約 Dell第一個訴求就是契約根本未成立 : 對方也給了我匯款帳號了 就準備去匯錢了 反正意思表示都合致了 : 就在我匯款前 突然又寫e-mail說東西漲了 不賣了 = = : 當然我當時不知道 這是事後看時間才知道的 : 都已經契約合致了 哪有天天守著電腦的 而且都合致了 可以隨便撤銷嗎??? 當然不能隨意撤銷 在台灣須嚴守契約 : 我當然就去匯了 不過 等不到東西...對方死不出貨 說漲太多... : : 廠商要再撤銷意思表示 : 現在廠商說 因為他有跟我說了 還說我惡意匯款 = = : 對方又說就算我打贏官司 最多賠我價金的一成? 真的有這種東西喔??? 屁啦 打贏官司還一成哩 打贏官司要讓對方屢約都可以了 前提是要打得贏 : 我是覺得怪怪的啦 現在先跟對方談看看 看對方願不願意給什麼折扣 : 感覺跑法院很麻煩 萬一要到對方公司所在地 就更麻煩了... : : 請他自己去找法條想辦法摟 : 我可以主張信賴利益嗎? 要求他賠差價給我? 我自己去買算了 XD 感覺這邊不只可以主張信賴利益 還可以主張履行利益(履行利益>信賴利益) : : 基本上小弟是認為台灣應嚴守契約原則 : : 任何人都不能亂毀約的~~ : 感覺廠商都覺得他們可以片面解約... 打官司可以在契約履行地打吧 小額的訴訟應該蠻方便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11/12 09:15, , 1F
看起來不一定是dell案,而且內容跟標題不是同一件事 XD
11/12 09:15, 1F

11/12 09:46, , 2F
亂入標題又混淆進Dell類似案 要問還是改標題比較好吧? 囧
11/12 09:46, 2F

11/12 18:38, , 3F
假設最壞的情況,依你描述,若不成立時,契約責任只有信賴利益
11/12 18:38, 3F

11/12 18:38, , 4F
但是差價賠償的話是屬於履行利益,這要用侵權行為去解決
11/12 18:38, 4F
文章代碼(AID): #1A-qgjgL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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