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購書概不退貨 消基會~約定無效 中央社新聞
※ 引述《ncusnoopy (snoopy)》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購書概不退貨 消基會:約定無效 (中央社新聞)
: 時間: Thu Aug 25 17:54:08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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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中央社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050825/43/28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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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購書概不退貨 消基會:約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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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記者徐毓莉 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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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指出,有些書店規定購書後只能換書不能退書,相當於消費
: 者不能解除契約,但依民法規定,買方若發現商品有錯誤或瑕疵,可主張撤銷買賣
: 契約,業者「概不退貨」規定違反誠信原則,是不公平條款,約定無效,消費者可
: 要求退貨還錢。
:
: 消基會表示,整體而言,抽樣調查的書店中,在退書條件部分,新陸及三民書局的
: 規定,對消費者較有利;上達書局規定完全不接受消費者退貨,對消費者較不利。
:
: 在換書條件部分,三民書局及何嘉仁對消費者較有利;紀伊國屋的規定,對消費者
: 較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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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基會也點名,辦理退、換書條件中,書鄉林書店要求消費者負擔百分之五手續費。
:
: 在對全國性量販店實測部分,消基會以「買錯書籍」為由向業者要求退書,結果發
: 現,家樂福同意提供消費者退貨的服務;大潤發不提供退貨服務,且限制在原購買
: 地點消費的方式,提供退換貨憑單讓消費者換貨;愛買吉安不同意退換;至於costco
: 好市多,因採會員制,未進行測試。
:
: 消基會以隨機抽樣方式,抽查台北市重慶南路書店商圈內書店;台北市區內連鎖書
: 店:新陸、建宏、上達、書鄉林、三民、東華、世界、敦煌、金石堂、誠品、
: 何嘉仁、紀伊國屋、墊腳石、儒林書局、黎民文化、天瓏;以及全國性量販店內售
: 書區:家樂福、愛買吉安、costco(好市多)、大潤發等,共二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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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基會以問卷進行退換書條件調查,共發出二十份問卷,回收十三份調查表,有七
: 家業者拒絕回覆,包括黎明文化、天瓏、儒林、墊腳石、costco(好市多)、大潤發
: 和愛買等。另外對全國性量販店內售書區,以消費者買錯書為由進行實測。
:
: 問卷調查發現,所有允許退換書籍的店家,都限定在購書後七天內辦理,黃怡騰提
: 醒,有業者規定七天內換書以發票日為準,並不符合民法,因為民法規定首日不算,
: 七天是從次日計算。
:
: 黃怡騰說,從這次抽查發現,相較於一般商品不限條件退貨,書店業者仍有很大改
: 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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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61.31.150.24
: 推 clmhn:買書算特種買賣嗎? 211.22.199.190 08/25
: 推 roura:如果轉載無誤,那麼消基會的部分見解很有問題~~ 218.161.22.16 08/25
消基會的見解並沒有太大的問題,這邊先說明一下一般人不太正確的見解,
包括版主的置底文,也有不太正確的地方,這牽涉到邏輯推論的問題,也是一般人
常有的迷思。
首先,我先舉個例子,假設當初匈奴國王單于跟蘇武這樣說「公羊生小羊,你可以
回國」(當然,真實的歷史不是這樣說,意境也不同,這邊純粹是舉例而已),那
蘇武就想說「公羊生小羊,我可以回國,可是公羊不可能生小羊,所以我不能回國」
這樣的推論對嗎?當然不對,沒錯,匈奴國王是說「公羊生小羊,你可以回國」,
可是匈奴國王可沒說「公羊不生小羊,你就不可以回國」。因為「若 P 則 Q」,可
不能就推導等價於「非 P 則 非 Q」啊。就像學校教官說「抽煙就記過」,可沒說
「不抽煙就不記過」,因為可能沒有抽煙,但是有打架,所以還是會記過。
上面舉例的目的是要說明一件事情,雖然消保法規定了特種買賣(訪問、郵購等)
可有七天猶豫期,但可沒有說除了這兩種購物型態之外就可以「沒有猶豫期」,任由
商家決定要不要讓你換。一切的買賣行為、契約應當以消保法第二節第 11 , 12 條
為主,「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定型化契約
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
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
平:一 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二 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
顯相矛盾者。」
雖然在書店買書,不是訪問買賣,也不是郵購,但這次消基會對於「退換書」的見解
在於:消費者買書的時後可能「因為看了封面上的簡介說明介紹,發現書本內容沒有
簡介來得的好」,或者可能因為「買回來,閱讀時覺得眼睛不舒服(因字體過小、
紙張反光或過白)」,或者是因為「閱讀時,感覺寫的內容與書價不成正比」。基於
這些理由,消費者是可以要求退換書的,因此消基會才會提出這樣的報告。
消基會該份測試報告全文,請參考:http://211.78.163.128/unit412.aspx?id=522
不要覺得消費者的權利好像很大,那是因為消費者雖是大眾,但卻是弱勢的一群,
「消保法」正是時代進步,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產物,比起先進國家,我們國家對消費
者權益的維護仍有進步的空間,而消費者對自己應有權益的認知亦尚有不足之處。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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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1.1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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