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法堤約定金生可解約,但已繳費用不退
※ 引述《ivysky (曼)》之銘言:
: 我不是很懂法律....
: (我只是常讀法律資訊,能查基本的法條,簡單解讀基本的法律,對於交互應用有盲點)
: 消費者保護法為解決訂定契約雙方當事人地位不平等的問題,在消費者保護法
: 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特別規定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的條款,應符合
: 誠實信用及平等互惠原則,如有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 本題法堤合約的提問...此合約似乎無定型化契約範本可查,
: 但其服務內容又明明像是婚紗業者那樣...感覺要以定型化契約來規範?
: *凡以企業經營者提出之定型化契約條款作為契約內容之一部或全部而訂定之契約,
: 均稱為定型化契約。該定型化契約條款不限於書面,其以放映、張貼、牌示或其他
: 方法表示者,亦屬之。最常見的定型化契約,如預售屋買賣契約、保險契約、運送
: 契約(如購買汽車票、飛機票、火車票)、房地產委託銷售契約、旅遊契約、汽車
: 買賣契約、信用卡契約、汽車駕駛訓練契約、瘦身美容契約等。
: 定型化契約係現代大量交易型態下的產物,具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經濟效率、加速交易
: 過程之功能。然此種契約的根本問題,在於消費者通常只能按其契約條款與企業經營者訂
: 約,並未究其內容進行個別磋商,只能對企業經營者所提供之定型化契約條款予以附和,
: 而無討價還價之餘地。故為防範定型化契約的濫用,保障消費者實質的契約自由,消費者
: 保護法第二章第二節(自第十一條至第十七條,共八條條文)予以專節特別規定,以維護
: 消費者的權益。
: .....不好意思,我引了那麼多文字.....
: 只是要問...本案是否能以對消費者顯失公平的方向來討論?
對於消保法我也不是很懂,
日常接觸的多是證交法及其他金融法規,
一般民刑案沒什麼經驗,尤其是與消費者有關的案件,
只代理過企業那一方 XD
有錯請其他大人指正。
個人的看法是:
顯失公平?有可能,
不過就算有顯失公平的情形,很可能只有某些約款無效,
至於是哪部分,要一一探討才能判斷。
本例的情形,前面有提過,
我覺得一是買貴了,
假設現在的價位是少一個零,問題可能就消失了;
二是所謂的違約金(分期付款未繳清竟然可以全部不退),
不過違約金的部分,個人還是持保留的態度,
因為不確定整個契約的內容,所以無法審視違約金的約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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