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有關劉毅英文........補習班退費規定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請進 consumer 板)時間21年前 (2004/03/06 07: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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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nti-ramp 看板] 作者: chizen (如風似水) 看板: Anti-ramp 標題: Re: 有關劉毅英文........ 時間: Thu Mar 4 23:12:09 2004 ※ 引述《Xilam (Xilam)》之銘言: : 倘若 都以學生未成年來退費 : 是否證明了未成年學生的無行為能力? : 是否抹殺了未成年學生的自我選擇權? : 我不知道其他學生怎麼想 : 但是 我也是個學生 我覺得學生在這社會上已有受相當的歧視了 : (至少已非是一個獨立的人) : 如 學生信用卡的限制 : 而之所以會有這些限制(當然有些人會認為這是保護) : 無非是為了希望(未成年)學生能不被傷害 : 但是 是否會因為有了這些限制(或保護) : 導致 某部分的人依勢著:年輕 我是學生 : 所以 可以亂刷卡 任意退費(並非指wakka) : 進而使得社會更不相信學生有獨立且對自我負責的能力 : 也因此剝奪了學生當一個獨立完整的人的權力 : 一個未成年的人 無法向自己負責 這是社會上的普遍觀念 並規定於法 : 而這個普遍觀念 目前已經被引導向 : 連一個已成年的學生 他可能有穩定收入 : 卻被社會認為他無法對其經濟生活來負責 : 進而立法限制其使用塑膠貨幣的權力 : 我害怕的是 : 那些大人 會不會永遠不認為這些小孩會長大 : 所以 當小孩未成年時 以其未成年為因 限制其行為能力 : 現在 以學生為理由 限制其管理經濟生活 : 未來呢? 會不會那些大人永遠有辦法有理由來限制年輕人 : 難道年輕人 就因為年輕 所以就是代表不成熟 無法對自己負責嗎? : 我知道我扯遠了 : 但這才是我想說的重點 : 希望給一個不同的角度 : 來面對一些可能本來認為理所當然的事 其實不知道您想怎麼處理? 現在在說的是法律實然面,不到二十歲就是未成年 在法律上就是沒有完全行為能力。 您有多成熟?多願意自己負責?有多強的能力? 抱歉!法條不關心這個! 如果您想討論法律應然面, 您認為二十歲才成年、才有完全行為能力的門檻實在太高了、不合理, 沒有辦法顯示您的成熟、有理想、有抱負、為有自我負責能力的獨立個體! 建議您到法律版,這裡不適合討論法律應然面的東西~ 或去競選立法委員,自己去修法比較快! -- 幾歲算成年? 依我看,有些人到三十歲還是一樣幼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203.6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98.111 ※ 編輯: legist 來自: 140.120.152.1 (03/05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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