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有關劉毅英文........補習班退費規定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legist (請進 consumer 板)時間21年前 (2004/03/05 22:27)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3/6 (看更多)
※ [本文轉錄自 Anti-ramp 看板]
作者: wakka (...) 看板: Anti-ramp
標題: Re: 有關劉毅英文........
時間: Wed Mar 3 00:43:22 2004
我想說的是
未滿20歲的人,所做的交易 合約...等等皆不成立
補習班有他們的一套說法
尤其是 大部分的補習班都把退費規定印在收據後面,
等到交完了錢才知道有如此之規定
很不合理,因為學生們在繳費之前,並沒有看到相關的契約
等到拿到收據後才看到那小小字的"契約"
就算是契約那也太簡陋了...怎麼會讓學生只在收據簽名就算是一份契約了呢?
舉我自己的例子,我現在是個重考生
當初原本要報名建x重考班,
後來發現他們招生時接待人員說的話和實際狀況差很多
所以我只聽了半天就想退費了
(我先試聽半天,接著去繳訂金兩萬,也就是說,在繳費之前我並沒有實際上過課)
後來回到家越想越不對勁,想要退費
但是建x不讓我退....
他們說,這兩萬元都還沒滿應繳費用的1/3 也就是20萬的1/3....="=
我把上述情形跟他們說過一遍後,還是不退...
於是我請我爸跟他們說,我未滿20歲,他不同意我這項交易
這個讓補習班無話可說,於是退費成功^__^" 訂金兩萬全退了
(公民課要好好上阿阿阿阿阿阿阿~~~~)
現在報名劉毅的學生,應該都未滿20歲吧
用這個方法試試吧
有很大很大的成功機會
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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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再把我當初報這家補習班的不滿po上來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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