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有關劉毅英文........補習班退費規定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請進 consumer 板)時間21年前 (2004/03/05 22: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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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nti-ramp 看板] 作者: wakka (...) 看板: Anti-ramp 標題: Re: 有關劉毅英文........ 時間: Wed Mar 3 00:43:22 2004 我想說的是 未滿20歲的人,所做的交易 合約...等等皆不成立 補習班有他們的一套說法 尤其是 大部分的補習班都把退費規定印在收據後面, 等到交完了錢才知道有如此之規定 很不合理,因為學生們在繳費之前,並沒有看到相關的契約 等到拿到收據後才看到那小小字的"契約" 就算是契約那也太簡陋了...怎麼會讓學生只在收據簽名就算是一份契約了呢? 舉我自己的例子,我現在是個重考生 當初原本要報名建x重考班, 後來發現他們招生時接待人員說的話和實際狀況差很多 所以我只聽了半天就想退費了 (我先試聽半天,接著去繳訂金兩萬,也就是說,在繳費之前我並沒有實際上過課) 後來回到家越想越不對勁,想要退費 但是建x不讓我退.... 他們說,這兩萬元都還沒滿應繳費用的1/3 也就是20萬的1/3....="= 我把上述情形跟他們說過一遍後,還是不退... 於是我請我爸跟他們說,我未滿20歲,他不同意我這項交易 這個讓補習班無話可說,於是退費成功^__^" 訂金兩萬全退了 (公民課要好好上阿阿阿阿阿阿阿~~~~) 現在報名劉毅的學生,應該都未滿20歲吧 用這個方法試試吧 有很大很大的成功機會 祝好運 -- 有空再把我當初報這家補習班的不滿po上來與大家分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28.166 ※ 編輯: wakka 來自: 61.228.128.166 (03/03 00:4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9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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