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版面討論告訴。造成寒蟬效應

看板CarShop (汽車買賣)作者 (長巷裡的長影)時間10年前 (2015/04/28 12:25), 編輯推噓93(952188)
留言285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9 (看更多)
敢出來戰就是就事論事不怕你告 前幾天才一個新聞有人告鄉民,結果被告的一堆律師法官 ^_^ 愛告去告,如果法院認證你告不成還可以反控妳誣告.大家來試試看! 如果本版版友被flyXXXXXXXth告有需要法律諮詢,我這邊願意提供協助. 說到做到 我認為在本版豢養ID來製造假與論,甚至假知識 什麼你黑豆了沒 '結果什麼廠長只是個賣車的通緝犯,嚴選的結果去選到計程車 然後發表一大堆自己也不知道對或不對的言論在PTT上面 造成消費者的誤導與誤解 這根本就已經是騙術與詐術來做生意 這個始作俑者是誰?我想大家看得非常清楚 我之所以跳出來罵騙子,是因為版規沒有辦法處理 還一直讓這種人到PTT來賣車,徒增一般版友被騙的風險 我只好盡我自己的力氣努力提醒版友,不要再被騙了! 以高老師的事件來說好了,這堆人只會說高老師沒有交易所以不算被騙 X! 高老師在這件事上無端受到的精神焦慮,害怕,以及被攻擊 難道都不算損失嗎? 如果高老師可以再選一次,還會把車開到大山去給這幾個騙子看嗎? 這個可以請高老師來回答一下 車商賣車的平台很多,不一定非要來PTT不可 理想狀態是讓版友處理自己車的時候有一個單純的去處 但這涉及到版面的經營,我沒有特別的意見. 事情的是非曲直總有個定論,去法院認證一下反而更好! 到時候就可以改推:法院認證的騙子無誤! ※ 引述《tianmama (你農我農)》之銘言: : 如果要討論「偏題」的話 : 某些版友對於特定車商一再的、毫無事實根據的謾罵, : 是否也該一併處理呢? : 也就是說,如果討論告人應該要「點到為止」 : 那麼同樣的標準,特定車商的特定事績 : 是否也該如NinePi所說,「講一次我想已經夠了」? : 但顯然NinePi對特定車商的攻擊,講N次對他來說都還不夠。 : 目前Carshop版一個可能的現象是 : 只要車商養了足夠多的ID,就可以恣意攻擊其他車商 : 或者像NinePi只因為本人的立場與他不同,就誣蔑本人是「人頭帳號」, : 版主也並不處理。 : (當然,此時對NinePi來說就沒有寒蟬效應的問題了 : 他攻擊別人可以N次,別人說要控告他只能一次) : 也就是說,人身攻擊的對象 : 不只是針對車商,連車商的消費者、同情者也不放過 : 在Carshop版這樣有商業利益的版面 : 我們卻給予非事實的言論這樣大的空間 : 這只是鼓勵車商不以售車品質來競爭 : 而以豢養ID攻擊別人,來維持自己的利潤 : 這樣對消費者是有利的嗎? : ※ 引述《FantasyNova (范特西滷肉)》之銘言: : : 回應NinePi: : : 目前看來對於看板立場,會對於文章分類之內容取向,偏題的部分,會先做一個管制, : : flyinyouth 暨於上上篇主張過相關事實,而後的確勿再用「售車」文,闡述無關事務。 : : 提告與否都是國民之權利,如果有檢方請站方還有本板提供資訊,本人自當配合, : : 以及保全相關證據。 : : 自此篇之後,有關該篇售車文討論告人部分點到為止,有關看板板規當然無法面面俱到, : : 基於板主之裁量權,我會把前篇失焦的售車文鎖定起來。 : : 如有私人的消費紛爭,請自行聯絡車商, : : 如想公開消費過程、事實、心得,請用心得文去發布,以及用回文的方式回應,方便閱讀 : : 這邊也提醒推文者,如需評價他人為騙子等毀損他人名譽之言語, : : 當然也需有評價事實之根據,謹言慎之。 : : FantasyNov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33.2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Shop/M.1430195153.A.72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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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一開始隱匿,後來變受害者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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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2:45, , 2F
現在還變甚麼80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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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2:46, , 3F
車商來買賣,公開資訊;熱心者提供過往紀錄
04/28 12:46, 3F

04/28 12:47, , 4F
供參考, 覺得沒甚麼不妥的;站的住腳就不怕
04/28 12:47, 4F

04/28 12:48, , 5F
人說嘴;上家田罵罵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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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3:25, , 6F
高老師是廠長接洽的吧,像這種謠言可以
04/28 13:25, 6F

04/28 13:25, , 7F
一直講,為什麼嚴選要告人只能講一次呢?
04/28 13:25, 7F

04/28 13:29, , 8F
http://goo.gl/mjsvx7 這個人誹謗某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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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3:29, , 9F
跟母親兩人各賠8萬,總共16萬,比賣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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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3:29, , 10F
賺多了。建議各店家把誹謗你的ID當成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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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3:29, , 11F
食父母來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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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3:32, , 12F
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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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4:46, , 13F
水箱冒泡就說黑豆扛引擎真是不敢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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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4:47, , 14F
好險之前水箱冒泡只換了一根水管(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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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5:04, , 15F
舉的例差那麼多
04/28 15:04, 15F

04/28 16:20, , 16F
高老師是廠長接洽的,這種話也說得出來?
04/28 16:20, 16F

04/28 16:21, , 17F
其他人就沒說話?責任都推給跑路的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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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6:21, , 18F
04/28 16:21, 18F

04/28 16:30, , 19F
http://goo.gl/TPtvQf 這就是本版最有趣
04/28 16:30, 19F

04/28 16:30, , 20F
的地方,炮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炮什麼
04/28 16:30, 20F

04/28 16:31, , 21F
像ReeJan連這個都沒搞清楚,又要求嚴選
04/28 16:31, 21F

04/28 16:31, , 22F
趕快告他的,就讓法官來裁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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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6:49, , 23F
要告快告啦 喊不會酸嗎?
04/28 16:49, 23F

04/28 21:19, , 24F
扛引擎大整理後,車況一定會好很多,
04/28 21:19, 24F

04/28 21:19, , 25F
問題也能根治,不能說是詐騙,只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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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1:20, , 26F
高老師想要的是治標,而不是治本,所
04/28 21:20, 26F

04/28 21:20, , 27F
以起了爭議
04/28 21:20, 27F

04/28 21:21, , 28F
讓我想到之前有個笑話,醫生的兒子發
04/28 21:21, 28F

04/28 21:22, , 29F
明了治百病且不會復發的藥,老醫生說
04/28 21:22, 29F

04/28 21:23, , 30F
:我就是靠沒根治把你們養大的呀!
04/28 21:23, 30F

04/28 21:23, , 31F
花了很大力氣去治本,患者卻不知感謝
04/28 21:23, 31F

04/28 21:24, , 32F
,反而嫌東嫌西,而且還斷了自己的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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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1:25, , 33F
路,良心醫生難為阿
04/28 21:25, 33F

04/28 22:30, , 34F
換ㄧ台新車更是完全解決問題對吧樓上?
04/28 22:30, 34F

04/28 22:31, , 35F
豢養部隊出來喊印何闐了,我沒在怕mummy
04/28 22:31, 35F

04/28 22:44, , 36F
沒必要做的修理叫做治本?這什麼邏輯
04/28 22:44, 36F

04/28 23:41, , 37F
很懷念的事件,如今有幸再拜讀一次...
04/28 23:41, 37F

04/28 23:42, , 38F
我只想補充...沒有所謂全新的七千元
04/28 23:42, 38F

04/28 23:43, , 39F
方向機,一般會這樣講的通常會多解釋
04/28 23:43, 39F
還有 206 則推文
05/01 14:57, , 246F
你怎麼會把發文的規範,跟推噓文評論
05/01 14:57, 246F

05/01 14:58, , 247F
擺在一起檢視呢 ?
05/01 14:58, 247F

05/01 14:58, , 248F
那你現在是在聊什麼天 ?
05/01 14:58, 248F

05/01 14:58, , 249F
我講最後一次,可以每篇都來 提告
05/01 14:58, 249F

05/01 14:58, , 250F
請藉由相關討論文,請勿用售車文
05/01 14:58, 250F

05/01 14:59, , 251F
至於買賣文下面有什麼評論,
05/01 14:59, 251F

05/01 14:59, , 252F
是需要限制什麼,奇怪誒你 ?
05/01 14:59, 252F

05/01 15:01, , 253F
以版規來講,那裡有限制售車文不能講到
05/01 15:01, 253F

05/01 15:01, , 254F
與售車無關的資訊?
05/01 15:01, 254F

05/01 15:01, , 255F
是版主發揮你的「裁量權」,臨時立法
05/01 15:01, 255F

05/01 15:02, , 256F
那要臨時立法,為何對文章跟推文做差別
05/01 15:02, 256F

05/01 15:02, , 257F
待遇?
05/01 15:02, 257F

05/01 15:03, , 258F
差別待遇,本來就該差別待遇。
05/01 15:03, 258F

05/01 15:04, , 259F
我對於發文者施予更嚴格的規範
05/01 15:04, 259F

05/01 15:04, , 260F
本來就該差別待遇,出自版規那一條?
05/01 15:04, 260F

05/01 15:04, , 261F
我對於評論者給於更寬鬆的管制
05/01 15:04, 261F

05/01 15:04, , 262F
裁量權也要在法律(版規)賦予的前提下
05/01 15:04, 262F

05/01 15:05, , 263F
否則就叫作行政恣意。
05/01 15:05, 263F

05/01 15:05, , 264F
你是BBS初學者嗎 ?
05/01 15:05, 264F

05/01 15:05, , 265F
把BBS當作現實世界在管 還能管嗎?
05/01 15:05, 265F

05/01 15:06, , 266F
看板本來就是人治的
05/01 15:06, 266F

05/01 15:06, , 267F
這樣講的話 車商可以上來賣車嗎 ?
05/01 15:06, 267F

05/01 15:06, , 268F
行政恣意勒 下句是不是法律保留原則
05/01 15:06, 268F

05/01 15:06, , 269F
人治意思就是「我是版主我最大」
05/01 15:06, 269F

05/01 15:06, , 270F
我不想說我是板主我最大,
05/01 15:06, 270F

05/01 15:06, , 271F
「我當選了不然你要怎樣」??
05/01 15:06, 271F

05/01 15:07, , 272F
但基本上不是總是聽你的就是了
05/01 15:07, 272F

05/01 15:07, , 273F
你的差別待遇,有在當初的政見裡嗎?
05/01 15:07, 273F

05/01 15:07, , 274F
我講最後一次,這不是差別待遇,
05/01 15:07, 274F

05/01 15:07, , 275F
版友投你的時候,知道你會有這樣的立場嗎
05/01 15:07, 275F

05/01 15:07, , 276F
你除了跳針還會做什麼 ?
05/01 15:07, 276F

05/01 15:08, , 277F
你知道為什麼大家沒有投你嗎 ?
05/01 15:08, 277F

05/01 15:08, , 278F
現在當選了忽然冒出一個「裁量權」
05/01 15:08, 278F

05/01 15:08, , 279F
我應該是沒有變成選項吧。
05/01 15:08, 279F

05/01 15:08, , 280F
現在不能自圓其說,要攻擊我跳針了嗎
05/01 15:08, 280F

05/01 15:09, , 281F
你覺得你這樣不是偏頗,就讓我發揮我的
05/01 15:09, 281F

05/01 15:09, , 282F
言論自由吧,反正ID數目多的最大。
05/01 15:09, 282F

05/01 15:09, , 283F
我要講得很早以前就講了
05/01 15:09, 283F

05/01 15:30, , 284F
有這種隊友,說不定阿凱也很無奈XD
05/01 15:30, 284F

05/01 18:24, , 285F
推樓上....一直在造成反效果
05/01 18:24, 28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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