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芝山站的貓花園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住在中和的貓小編)時間19年前 (2007/08/03 10:26), 編輯推噓29(29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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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IJEE (理性與感性)》之銘言: : 很普通的一篇抱怨文竟然會變這樣 : 是澳版友變多了嗎? : 我覺得就算外面有寫禁止牌難道不能再問一次嗎? : 既然本來要去消費(況且原po也消費過好幾次了) : 進去了 打個電話改變行程會怎樣呢? : 如果這麼高標準約束客人 : 那麼大家摸摸良心 出生自現在 : 每一次大家都乖乖沒帶外食(包括飲料)進入禁帶外食的餐廳嗎? : 便利商店是賣東西的 : 有義務給大家進去吹免費的冷氣嗎? : 便利商店也不是我們家呀 : 為什麼我們等公車很熱 跑進去吹免費的冷氣 : 不會妨礙到店員點貨搬貨的工作嗎? : 進進出出不會讓冷氣多消耗點多花他們的電費嗎? : 有義務讓我們免費換零錢嗎? : 總之我覺得原po的抱怨沒有問題 : 也只是我想 是老闆娘那天心情不好 態度差了些 : ps.如果今天是王永慶陳水扁說要帶小孫子進去 :       老闆娘一定說好吧 就是因為有這麼多人不願意約束好自己.. 才會常常見到,電影院內有人講手機,有人吃鹹酥雞 (明明就規定禁帶外食) 或著是一堆人在禁止攝影的景點,狂拍猛按,還不忘開閃光 (難道看不懂中文嗎) 今天原PO若是到便利商店.百貨公司.甚至是郵局...etc 還被裡面的人"請"出來 or 要求消費之類的,這才有資格評為黑店吧... 可是今天原PO是先走進店內,去問已經很清楚規定的事項.... (難道去海生館還問,能不能開閃光燈拍魚; 坐飛機還問,能不能打個大哥大) 都寫不行就是不行,原po自己也有養貓,更應該體諒得到老闆娘的難處.. 何苦再去問一下,魯一下,希望藉著以往的消費經驗,能讓老闆娘讓她凹一下... (超像買菜的歐巴桑,買了菜還要凹一把蔥,理由:我是老顧客!) 這一點就讓原po理虧許多,也不能從這一點來說店家"沒人情味" or 非好店... 再來就是原po在店內,打電話改地點,卻被老闆娘"口氣不佳"的詢問消費... 一開始原po就說了,老闆娘是先去招呼另外的客人... 原po則是開始打電話改地點,我倒是想知道,打個電話改個地點,要多久呢?! 一兩分鐘的通話夠了吧,畢竟手機通話費也不便宜的說!! 直到老闆娘招呼過其他客人後,才來詢問,這也很正常的吧? 總不能讓原po講電話,然後都不理她,這樣子才叫黑店吧?! 而且,這種以貓咪為賣點的店家,當然不希望客人只是來玩玩貓就閃人的吧... 貓咪又不是免費報紙,你想看就拿去看,看完記得放回來就好.... 原po就做了一個很不好的示範,我只要進來吹吹冷氣,玩玩貓,就算不消費也無妨 這樣子,以後就算你想消費,可能店家也垮了吧..... PS: 給WAIJEE大大 如果今天陳水扁帶著小孫子進去,就算店家說好 或 不好 我們能說啥嗎?! 規則是我們訂的嗎?! 充其量我們只能說, 老闆娘勢利眼 or 阿扁不遵守規定 ... 但是阿扁真的有帶小安安去了嗎? 並沒有嘛... 那你又如何得知,老闆娘"一定"會說好... 這樣子只會讓我覺得,你只是在"ㄎㄠ ㄕㄟ" 那個老闆娘罷了.. 如此的理由是很沒有說服力的...別再拿還沒發生的事來說嘴了.... 其實原po沒有真的澳客到什麼樣的地步 店家更沒有爛到非好店的程度... 錯只是錯在原po把文貼了上來,認為這樣子沒"人情味"的店家叫作非好店... 這樣子讓我只是覺得原po這一點就真的澳掉了..... 說真的,這種寵物餐廳真的難開啊,絕對不是表面的那麼輕鬆好賺... (在下最喜歡去的一家貓咪茶坊也垮了,希望大家能多多支持,這是題外話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6.83.221 ※ 編輯: tzongyao 來自: 61.56.83.221 (08/03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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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昨天本來要回文的,我也認為老闆招呼客人入座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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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他還在,時間應該過了一兩分鐘,原 po 呆太久才會被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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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生館跟飛機這兩個例子不能跟他相比...不一樣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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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相比的話,那為什麼要拿這種店跟便利商店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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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已規定的事項,還去碰運氣,碰壁了再來說沒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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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有人還拿逛food版 = 有去參觀, 這樣子更不能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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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最後一段一到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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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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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巧我也養貓 看到這樣的老闆娘 我反而更想去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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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但是電影院的部分不推 應該要准民眾攜帶裡面有賣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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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酥雞那種太誇張 但是爆米花飲料等等沒理由禁止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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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看到海生館開閃光 真的很欠揍 他們應該是文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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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Agneta,電影院那個都是規定只准帶他們賣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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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是有人會裝傻,然後偷帶外食進去(威秀,國賓遇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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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說的就是那些不按規定,只圖自身方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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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院禁帶外食這個規定消保會有公文說不可以喔!上網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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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找到,是北市新聞處行文去問,他們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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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一下,是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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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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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院是禁代熱食喔~很多人都會搞混(華納.美麗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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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22:17, , 21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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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看到這裡有一個感想...現在的人越來越自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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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說法...應該是說...自私的人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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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23:02, , 24F
這篇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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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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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到幾行就想推這篇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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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09:00, , 27F
推這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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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要是老板娘讓他進去的話 就是懲罰其他人遵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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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尊重開店老闆的規定..又何必尊重這算不上客人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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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店我很喜歡...反而被澳客說成爛店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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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你的"買菜的歐巴桑"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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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說聲抱歉.兩年前常常帶雞排和魷魚進去華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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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帶250cc的飲料和洋芋片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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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0:00, , 34F
250C.C.飲料 & 洋芋片. 我倒是可以接受啦...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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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倒數第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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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不像超商那樣自助式的,留在裡面吹冷氣打電話不覺得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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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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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都有例外,規定也可以變通的。闖紅燈被警察抓到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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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開單,也可能罰比較輕的。今天原PO沒有告知店家小孩年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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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4:02, , 40F
店家會知道嗎?還有你對PO講電話這件事,是不是也預設立場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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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4:04, , 41F
最好玩的是,本篇作者在推文裏還是可以接受人家帶外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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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4:06, , 42F
敢問你約束好自己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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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4:40, , 43F
闖紅燈這種例子就別舉了 犯法的事討價還價減輕也沒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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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4:57, , 44F
上面的大大,你邏輯是不是有點奇怪?犯法的事討價還價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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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4:58, , 45F
比較好?那不關法律的一般規定,反而不能'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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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還有人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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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5:14, , 47F
如果上述例子不好,那另舉例子!如果規定140公分以下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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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坐雲宵飛車!有一個小孩身高只有139公分,如果你是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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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5:17, , 49F
可不可以搭乘的人,你會讓那個小孩子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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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7:22, , 50F
沒想到又來一個不看清楚原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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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7:24, , 51F
我的可接受是指 我能忍耐我身旁的人 所吃的外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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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7:24, , 52F
我又不是電影院老闆,我難道可以把他趕出去嗎..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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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7:25, , 53F
原來可以接受別人帶外食,是我沒約束好自己了..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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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7:26, , 54F
而且上面也有提到 帶外食是ok 是禁帶熟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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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7:27, , 55F
針對你例子,要是你放了139cm的孩子上去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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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7:28, , 56F
沒事就沒事,有事你就背黑鍋吧,所以你例子還滿失敗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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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7:29, , 57F
規定就是規定,你要魯也可以,魯不過就別說 沒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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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大,你自己也搞不清楚規定了,還是別人提醒你。我就是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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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7:45, , 59F
你說禁帶熟食這一句。你都可以規定之下通融別人了,那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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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7:46, , 60F
要把話說的這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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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8:04, , 61F
我可以通融別人,那是因為我不是老闆啊..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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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8:05, , 62F
要是今天我是電影院服務生,我就會按照規定作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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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8:08, , 63F
那s大倒是還沒回答 自己會不會放139cm的孩子上雲霄飛車耶
08/08 18:08, 63F

08/08 20:32, , 64F
推!實在...一語道破原po與店家沒那麼奧也不是黑店...
08/08 20:32, 64F

08/24 17:37, , 65F
推,貓本來就是店裡的特色了,不消費玩人家特色。
08/24 17:37, 65F

09/30 14:55, , 66F
大推!!
09/30 14:55, 66F
文章代碼(AID): #16if9ViL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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