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非常激動的賣家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eshew)時間15年前 (2009/07/02 01:05),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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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gicgreet (grant)》之銘言: : ※ 引述《magicgreet (grant)》之銘言: : : 你可以遇到假日 銀行休息 : : 賣家不能遇到店家休息嗎? : : 這不是應該互相嗎? : : 你給負評 就等於對一個認真的賣家破口大罵了 : : 而且他也主動 要退款給你 : : 看來看去都是你的問題比較大 : : 不懂你轉到這邊來要抱怨什麼? 雞婆管閒事一下~ : 一物二賣是民法上常被舉出用以說明債權平等原則、 債權平等就是你賣了同一支手機給甲跟乙,在你還沒決定把商品交給哪個人時, 甲乙都可以向你主張"請你把手機給我" : 第三人侵害債權以及物權行為獨立性等法律概念的虛 第三人侵害債權就是說,你把手機交給甲,乙可不可以跟甲說 "都是因為你把手機拿走了,所以害我沒手機可以用,你應該賠我"? 一般來說,除非甲是"故意"的以及"用吃相太難看的方法害乙" ,否則乙是不能向甲求償的 物權獨立性就是說,你賣甲跟乙手機,你還沒交貨給任一人前,手機所有權都還是你的. : 構案例。典型的一物二賣案例通常由下述事實構成: : 甲為A屋所有權人,與乙訂定A屋買賣契約後,於移轉 : 登記A屋予乙前,另與丙訂定A屋買賣契約,隨即將A屋 : 移轉登記予丙。 : == : 甲將A屋移轉登記予丙後,對乙基於買賣契約所生之債務 : (即將A屋移轉登記予乙)自將陷入債務不履行。而此債 : 務不履行屬可歸責於債務人之嗣後給付不能,債權人乙可 : 請求甲負"履行利益之損害賠償責任。" : 這邊打一物二賣可以查到 http://zh.wikipedia.org/ : 但此案例我個人還是不認為是一物二賣 : == : 週五跟賣家洽談好了 那賣家應該也知道 銀行休息or買家不能匯款(提款卡無此功能) 匯不匯款跟你倆間契約有沒成立無關,契約在你倆電腦裡合意後就成立了. : 那為什麼周一會收到催款信 : 表示洽談的內容是這一兩天會匯款之類的 : 因為賣家是拿去寄賣的當然會急 也最不願意碰到這種事情 : 結果真的遇到了 那賣家也道歉想要退款 : 結果給壞評價還說這麼剛好(我想世界上都有巧合的 : 那就算了 案例的買方還說要去報警? 不太懂報警的點在哪 : == : 網路下標只是你有購買資格 不然為什麼拍賣一狗票棄標廢標 你也可以去跟棄標的人討價金呀!作啥不去? 甚麼叫購買資格?買賣前的預約嗎?但不管你將網拍解釋成買賣本約或預約 你毀約就是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 沒看過有人推廣要去強制履行合約? 從來沒看過.... 合約沒有強制力還叫作合約嗎? 如果你是賣家,你也別太擔心,錢跟手續費快還人家,通常這種情況買家也沒甚麼好損害的 (除非買家有轉賣第三人,因為契約法裡賠償買家經濟上損失是正常的) 再不然買家很堅持的話,快去生一個給人家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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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隨便複製的那段就不用幫他解釋了吧..他自己也不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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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他繼續複製物權無因性公示原則公信原則等 你就要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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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這樣咩,好歹也讓他知道網拍不能隨便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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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真的累了,晚安啦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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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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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IvTRTQ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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