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非常激動的賣家
※ 引述《magicgreet (grant)》之銘言:
: ※ 引述《magicgreet (grant)》之銘言:
: : 你可以遇到假日 銀行休息
: : 賣家不能遇到店家休息嗎?
: : 這不是應該互相嗎?
: : 你給負評 就等於對一個認真的賣家破口大罵了
: : 而且他也主動 要退款給你
: : 看來看去都是你的問題比較大
: : 不懂你轉到這邊來要抱怨什麼?
雞婆管閒事一下~
: 一物二賣是民法上常被舉出用以說明債權平等原則、
債權平等就是你賣了同一支手機給甲跟乙,在你還沒決定把商品交給哪個人時,
甲乙都可以向你主張"請你把手機給我"
: 第三人侵害債權以及物權行為獨立性等法律概念的虛
第三人侵害債權就是說,你把手機交給甲,乙可不可以跟甲說
"都是因為你把手機拿走了,所以害我沒手機可以用,你應該賠我"?
一般來說,除非甲是"故意"的以及"用吃相太難看的方法害乙"
,否則乙是不能向甲求償的
物權獨立性就是說,你賣甲跟乙手機,你還沒交貨給任一人前,手機所有權都還是你的.
: 構案例。典型的一物二賣案例通常由下述事實構成:
: 甲為A屋所有權人,與乙訂定A屋買賣契約後,於移轉
: 登記A屋予乙前,另與丙訂定A屋買賣契約,隨即將A屋
: 移轉登記予丙。
: ==
: 甲將A屋移轉登記予丙後,對乙基於買賣契約所生之債務
: (即將A屋移轉登記予乙)自將陷入債務不履行。而此債
: 務不履行屬可歸責於債務人之嗣後給付不能,債權人乙可
: 請求甲負"履行利益之損害賠償責任。"
: 這邊打一物二賣可以查到 http://zh.wikipedia.org/
: 但此案例我個人還是不認為是一物二賣
: ==
: 週五跟賣家洽談好了 那賣家應該也知道 銀行休息or買家不能匯款(提款卡無此功能)
匯不匯款跟你倆間契約有沒成立無關,契約在你倆電腦裡合意後就成立了.
: 那為什麼周一會收到催款信
: 表示洽談的內容是這一兩天會匯款之類的
: 因為賣家是拿去寄賣的當然會急 也最不願意碰到這種事情
: 結果真的遇到了 那賣家也道歉想要退款
: 結果給壞評價還說這麼剛好(我想世界上都有巧合的
: 那就算了 案例的買方還說要去報警? 不太懂報警的點在哪
: ==
: 網路下標只是你有購買資格 不然為什麼拍賣一狗票棄標廢標
你也可以去跟棄標的人討價金呀!作啥不去?
甚麼叫購買資格?買賣前的預約嗎?但不管你將網拍解釋成買賣本約或預約
你毀約就是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 沒看過有人推廣要去強制履行合約? 從來沒看過....
合約沒有強制力還叫作合約嗎?
如果你是賣家,你也別太擔心,錢跟手續費快還人家,通常這種情況買家也沒甚麼好損害的
(除非買家有轉賣第三人,因為契約法裡賠償買家經濟上損失是正常的)
再不然買家很堅持的話,快去生一個給人家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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