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NOKIA 手機 一個月就受潮故障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hiturtle (披著虎皮的小綿羊)時間18年前 (2007/10/17 17:52)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6/11 (看更多)
※ 引述《cambridgeboy (孿生的想念)》之銘言:
: 標題: Re: [問題] NOKIA 手機 一個月就故障
: 時間: Wed Oct 17 17:11:50 2007
:
: ※ 引述《cambridgeboy (孿生的想念)》之銘言:
: : ※ 引述《cambridgeboy (孿生的想念)》之銘言:
: : : 他們不是靠貼紙來判定 事實上我也不知道貼紙這回事
: : : 手機還在維修中心
: : : 他們是把主機板打開 裡面到處都黑點
: : : 屬於嚴重瑕疵
: : : 我不清楚 他們如何舉證這些黑點 來自受潮
: : 至於貼紙 用來作為受潮的信度與效度 完全令人質疑
: : 你怎麼證明貼紙變紅色 就一定是受潮
: : 有任何證據那貼紙是用來作受潮的依據以及她的可信度
: : 不要被店家唬得一愣一愣的 就被嚇到
:
: 再來就算貼紙愈濕氣變紅色 她們也無法證明貼紙變紅跟內部故障的關聯性
: 也就是因果關係 因為貼紙是貼在電池後面的外殼部分
:
: 我可以貼一個石蕊試紙 然後碰水 石蕊試紙變紅囉 你能說這這水沾到這試紙
: 會造成我手機內部嚴重故障 顯然無法去建立這因果關係
:
: 重點是 我們要怎麼在這樣狡詐的消費環境 捍衛我們的消費權益
: 要讓這種自大的公司 受到教訓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40.112.125.76
: 推 hiturtle:=-=看完.我想大家就不要在回了.所有回你文的人都是好心提 10/17 17:14
: → hiturtle:意見.不是站出來要和你開戰的.注意你自己的口氣吧=-=你的 10/17 17:15
: → hiturtle:權益你慢慢捍衛.旦受潮問題上你跟本也提不出證明不是嗎? 10/17 17:16
: → hiturtle:對於業者.難道你的手機掉進馬桶.他們沒證據你掉進去就要 10/17 17:17
: → hiturtle:負責維修到好=-=受潮本來就不是一般手機會發生的問題.而 10/17 17:18
: → hiturtle:就像進水.本來就該你提出你無過失責任或是該形手機的設計 10/17 17:19
: 推 LavenderSky:我想原PO應也沒有,可能只是這樣大的公司的作風實在 10/17 17:19
: → hiturtle:瑕疵.不然你自己說為什麼別人不會你會有.這要怪業者嗎? 10/17 17:20
: → LavenderSky: 戰(惡)意 10/17 17:20
: → LavenderSky:讓人難以苟同。似乎一副是吃定消費者是弱勢的樣子。 10/17 17:22
: 推 hiturtle:如果你是業者.收到一支明明就是人為因素而故障的手機.你 10/17 17:25
: → LavenderSky:產品瑕疵是否歸咎於消費者,本就不應由消費者自己負舉 10/17 17:24
: → hiturtle:會如何處理?這不算一副是吃定消費者是弱勢的樣子吧? 10/17 17:26
: → hiturtle:問題在於產品瑕疵上.應該網上會有多支同型手機發生一樣的 10/17 17:26
: → LavenderSky:之責,你講"明明"2字就充滿主觀之意,毫無證據可佐證 10/17 17:27
: → hiturtle:問題才對.像之前的M牌最後確定是瑕疵M牌就負起該負的責任 10/17 17:27
回一下吧..
簡單統結一下...
假設今天業者拒修的原因
1.手機因受潮機板產生黑點(除非為瑕疵或為人為因素)
而消費者認為業者該負的原因
1.因為他其他手機都沒這問題.所以受潮和他無關
先看手機瑕疵和受潮二者間的關係..
1.如果這批手機真的有瑕疵可能.會只有原PO一人發生嗎?
2.如果這批手機中原PO是維一發生的個案呢?那算是手機瑕疵嗎?
3.如果業者真有貼什麼鳥石蕊試紙.而他真也變色?那是瑕疵?還是消費者過失?
在看看消費者主張
1.因為他其他手機都沒發生.所以一定是瑕疵?
2.就算他是維一個案?也可是手機瑕疵造成?不可能是他的過失因素?
3.就算業者真有貼什麼鳥石蕊試紙.間接證明手機可能是人為因素受潮.
旦因無直接證明該石蕊試紙吸水和受潮間有直接關係.
更無法證明進受潮是消費者造成.所以不可以算是消費者的過失?
4.如果業者拒修.就是吃定了消費者
所以他要讓這種自大的公司 受到教訓.以申張消費者權益
如果你今天是業者..就因為家大業大..就該認賠把手機修一修呢?
就像我舉的例子..今天要是手機進水
真有個人把手機掉進馬桶..
那送修後..業者拒修..這時消費者提出業者該負責的原因為
1.因為他其他手機都沒發生過進水.所以一定是瑕疵?
2.就算他是維一個案?也可是手機瑕疵造成?不可能是他的過失因素?
3.就算業者真有貼什麼鳥石蕊試紙.間接證明手機可能是人為因素進水.
旦因無直接證明該石蕊試紙吸水和受潮間有直接關係.
更無法證明進水是消費者造成.所以不可以算是消費者的過失?
4.如果業者拒修.就是吃定了消費者
所以他要讓這種自大的公司 受到教訓.以申張消費者權益
如果今天真的不是個案..我也會親向是手機瑕疵.旦要是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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