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糾紛] 中華職棒不能退票????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legist (請進 consumer 板)時間19年前 (2005/08/22 22:08)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 2人參與討論串11/11 (看更多)
看到了這個討論串之後,我來說說我的想法。
本板為消費者保護板,我們反對企業對於消費者任何形式的侵害與壓迫,這
自然不在話下。上面的討論其實面臨到一個問題──面對一個或許合法,卻顯然
不合理(不公平)的契約約款,我們該怎麼辦呢?
我並不是不鼓勵大家討論該條款究竟合不合法、是否有效力這個問題,但是
顯然地,如果我們只是以PO文來告訴大家中職是多麼的不合理、這條款是多麼
的爛,那麼我們除了講爽自HIGH之外,還改變了什麼?下次又遇到下雨了,不也
還是無法退票麼?
我個人對於該定型化契約條款是否有達到消保法十二條第一項所稱之「違反
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之程度而頗感懷疑,蓋參考同法十二條
第二項及消保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的規定,還有法院關於本條的裁判,我個人認
為此條款難謂其無效。當然啦,以上僅是我個人的見解,法院會怎麼說,我一概
不負責啦 XD
但很多事情,並不是合法就等於不會對消費者造成不公平,本例亦然。即使
他這個條款真的是無效,也得由法院說了才算數;要讓法院說話之前,當然得先
到法院提起告訴,這些訴訟及時間的成本誰會想來負擔?太慢又沒效率,所以我
認為要走法律途徑會走得很累,故不建議。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思考或許比較容易理解些。今天中職膽敢貪圖這區區數百
元的球票錢而不退費,就是吃定了球迷不會因為這個不合理條款的存在而決定不
買球票了。這是供需的問題,真的會買票看球賽的人就是會買,才不管有沒有這
個條款;如果即使中職說可以退票,會來買球票的人似乎也不會增加,況且目前
就只有中職一家,不像以前還有那魯灣,也就像台鐵、台電一樣,就是獨占市場
,既然需求這麼固定,供給的內容稍微不公平一些其實才會到達真正的均衡點。
如果今天球迷們希望中職能有所改變,那麼我想打亂目前穩定的供需均衡才是使
中職有改變的動力。但是看職棒的人這麼多,如果只有少數人,而沒有太多人因
此不滿,這麼樣似乎也很難使均衡改變。
大家最容易想的到的另一種方式,就是利用媒體。如果消基會+消保官+新
聞記者聯合在一起,那大概就是地上最強超激組合了!而且也不必管我上頭講的
那堆廢話,我想找民代也是一種方式,只是以目前台灣新聞慣常的辛辣程度,似
乎這只不過是一件難登電視瑩幕大雅之堂的雞毛蒜皮小事?很難講……
總之,有沒有媒體朋友在看板的?如果有的話,就輪到你們上場了~gog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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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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