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糾紛] 中華職棒不能退票????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DD)時間19年前 (2005/08/21 14:55),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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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ercales (伯倫希爾)》之銘言: : 是有這條規定沒錯 : 可是棒球比賽的門票可以讓你去看別場 : 這表示你買的門票還是有效用在的 : 不去是你自願放棄這權利的 : 因此不可退票這一點並未違反對消費者不公平的契約這項原則 可是門票有標示時間地點 這可視為雙方契約的一部份吧 今天有問題停賽 可視為賣方的契約不履行 不應該用一個辦法 片面把責任推給消費者吧 如果今天買筆記型電腦 錢都付了 結果又因為天災人禍之類的 賣方給你一台你不一定喜歡或適用的筆電(就像給你看別場你不一定方便) 然後說這是我們天災人禍換貨辦法規定的 沒辦法退錢 我想這樣的契約都是片面對消費者不利的 有商榷的餘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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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這次有時間看,下次又不一定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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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賣方有問題不履行契約 不履行的損失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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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片面承擔 這就是一種不公平的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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