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糾紛] 租屋期限未滿是否可以搬?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曼)時間19年前 (2005/08/02 12: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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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monky (幸福圓球)》之銘言: : 我租屋期限為一年 : 也已經繳了一年的租屋費和保證金 : (一個月4500,一年算11個月的錢) : 但住到現在才發現問題: : 由於窗戶不對外 悶熱 容易昏睡頭暈 : 空氣潮濕 物品發霉 民法 第 424 條 (承租人之契約終止權) 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 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 物品發霉,或許可以當作不利於健康的證明,但和"危及"...不知定義上是否相符. 第 453 條 (定期租約之終止) 定有期限之租賃契約,如約定當事人之一方於期限屆滿前,得終止契約者 ,其終止契約,應依第四百五十條第三項之規定,先期通知。 第 454 條 (預收租金之返還) 租賃契約,依前二條之規定終止時,如終止後始到期之租金,出租人已預 先受領者,應返還之。 (其一條為第453條,但原作情形看似無約定,另一條目前您用不到.) 請強者幫忙解之. -- 有空請來tax板與消費者保護板(consumer)坐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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