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七天之內退換貨需要自行負擔運費嗎?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一切都不重要了)時間21年前 (2004/03/10 05:3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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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go1219 (我是小咪鍋)》之銘言: : 版主大大 不要罵我 >"< : 我真的很想知道這個問題 有誰可以回答我阿 拜託拜託 :) 當然是自行負擔。 首先,在一般的情況下,契約成立後,除非有法定理由(瑕疵、 給付遲延…)、或者經當事人約定的理由(電視機必須在三月底 前送貨,否則我可以解除契約),否則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能 片面解除契約。 而消保法所謂的「七天鑑賞期」,本質上是授與消費者一個「無 條件解約權」,消費者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可以解除與企業經營 者之間的契約。 契約解除後,雙方互負「回復原狀」的義務;廠商的義務,是把 錢退還給你、你的義務,是把貨還給廠商。 所以就像,廠商把錢匯給你,不能跟你索取十八元的轉帳費用、 或信用卡沖抵帳的費用,因為這是廠商履行他的「回復原狀」的 義務的必要開支,他要自己吃下來;至於消費者這邊,既然也有 回復原狀(把貨品還給廠商)的義務,則為了履行這個義務的必 要開支,就必須要由消費者負擔了。 -- you're a cow give me some milk or else go hom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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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說明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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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0JZW7OU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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