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做滿一個月才付薪水..合理嗎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一切都不重要了)時間21年前 (2004/03/02 20:2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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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簽約前,就有說明「做不滿一個月沒薪水」的話,老闆的確 可以不付薪水;如果是簽約後才說的話,那當然就不行了。 不過,如果老闆是事後才說「不付錢」,而且硬是不給錢的話, 那你可能就要向所在的勞工局反應了。 :) -- 循法律途徑告他,當然也是可以的,但太不經濟了;讓勞工局來 協調,或許是個比較妥當的途徑。 -- you're a cow give me some milk or else go hom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4.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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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Jeffy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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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0H7ol2z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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