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我被坑了好幾萬塊.....>_<

看板IntlShopping (國際購物)作者 (海倫)時間18年前 (2007/08/09 10:07),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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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gusa (meg-usa美國免稅代買)》之銘言: : : 我同學也曾經跟在美國的賣家買保養品, : : 後來不知怎的就寄丟了, : : 雖說當初頁面上有明示說選擇一般寄送方式者寄丟蓋不負責, : : 但因為對方只強調上面的頁面說明就不理不睬, : : 後來同學氣不過, : : 就去警察局告詐欺, : : 並請警察局移送地檢, : : 期間對方不停的在我同學電話留言要他不要鬧了、要反告誣告之類的... : : 事情又過了好一陣子(公家單位的速度...) : : 檢察官開偵查庭時, : : 對方咄咄逼人的態度神奇的消失了, : : 檢察官問他要不要歸還價金也馬上乖巧的應允, : : 事情才落幕~~ : 我的疑問是,如果當初賣家已經在網頁上註明了 : 「選擇一般寄送方式者寄丟蓋不負責」 : 表示有其他的郵寄方法是可以追蹤、賣家會負責的;只是買家沒有選擇這種 : 那買家自己選擇了一般寄送方式,東西遺失了,為什麼還能告詐欺啊? 看敘述只看到歸還價金, 應允的狀況也很多種 1. 害怕警察/法庭 2. 早點結束省麻煩 3. 真的沒有寄出 什麼讓買家選擇一般或者追蹤, 我一律都是採用貴的, 自己少賺些吸收掉 買家現在為了省錢鐵齒採用一般, 真的寄丟了沒收到, 沒有人不來吵的 什麼不負責講了都沒用, 我認識幾個美國賣家遇到這種狀況最後都是退錢認賠了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41.166

08/09 10:16, , 1F
畢竟在網路上交易基礎是互信,當基礎不在時,就是看證
08/09 10:16, 1F

08/09 10:17, , 2F
據,如果提的出憑證我想檢察官也不至於要賣家賠錢吧
08/09 10:17, 2F

08/09 12:51, , 3F
我不是為了省錢(二十塊美金的郵費算省嗎? XD)
08/09 12:51, 3F

08/09 12:52, , 4F
重點是賣家只有一種寄送方式(USPS priority mail)
08/09 12:52, 4F

08/09 12:53, , 5F
而且他也沒有提供簽收和保險
08/09 12:53,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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