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碳水化合物:蛋白質=3:1或4:1

看板FITNESS (健身/體適能)作者 (阿威少爺)時間13年前 (2013/05/02 11:40), 編輯推噓3(303)
留言6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針對下方轉錄文章的第五點 "根據研究,碳水化合物與蛋白質比例為4:1或是3:1,這樣的比例對肌肉恢復產生較好的 效果" 這個4:1&3:1是指重量比嗎? 若運動後只攝取蛋白質(牛奶或豆漿)的部份 對於運動後的修復效果較差嗎? 需搭配蔬果穀物會較好? 再麻煩大家了 tks ============================================================================= 運動不會瘦?運動減重5大迷思 作者: 文/楊智堯醫師(新竹雅得麗生活診所院長) | 華人健康網 – 2013年4月26日 下午12:42 許多人或許都有這樣的經驗,為了減肥開始運動,揮汗如雨累到腰酸背痛,進行一陣子後 卻不見成效,甚至還有體重不減反增的情況,於是心生挫折無法持續。有人說運動不一定 能瘦,這往往是因為方法不對或觀念錯誤,不過,想要瘦得有效率又健康,正確的運動方 式確實有助於達到事半功倍的減重效果。 1.運動時間多久才夠? 最常聽到的運動原則是 「3.3.3」,就是每周3次,每次至少30分鐘,心跳每分鐘130下。 但是問題來了,這至少30分鐘的時間要求,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特別是肥胖的人,可 能10分鐘就氣喘如牛,根本無法持續到30分鐘。所幸,新的研究指出,運動是可以分期的 ,就是把一天30分鐘的運動分3次完成,也可以達到不錯的效果。原因在於 「運動後熱效 應 」。簡單的說,就是運動後代謝率的增加會持續一段時間,分次運動時,代謝增加的 次數累積起來就會比單次運動還要多,所以效果不亞於單次長時間的運動喔!所以,不要 再說沒時間運動了,只要有心,一天內撥出3個10分鐘來動一動,也能輕鬆瘦身。 2.時間地點怎麼選擇? 研究報告指出,晚上進行運動的人效果最好也最能持續,原因在於人體在晚上6點到9點之 間,身體的柔軟性和靈敏性最好,肌肉的力量和心肺功能也處於較佳狀態 。因此,晚上 運動會比起其他時段的效果好,剛好也配合一般人下班後的時間。至於運動地點的選擇, 以最簡單的快走慢跑或騎腳踏車為例,在戶外比在跑步機或室內固定式腳踏車可以多消耗 5%的熱量。原因在於戶外運動會受到較大的阻力,例如崎嶇的路,自然逆風,上坡、下坡 的變換節奏,身體就需要消耗更多的熱量來調整適應,所以效果會比在室內好一些。 3.有氧還是無氧? 一般較溫和的運動都屬有氧運動,例如走路、慢跑、游泳、跳舞、騎單車等等。由於運動 強度較小,瞬間需要的能量較低,所以氧氣來得及供應給身體,使細胞處於有氧狀態。 無氧運動則偏向爆發性的運動,像短跑和舉重,能刺激肌肉細胞,增加肌肉組織的量以及 強度。因此,想燃脂,最主要還是要靠有氧運動,若搭配無氧運動,則可以針對肌肉的量 及強度做加強,整體來說,有助於提升新陳代謝。 4.運動後不能吃東西? 很多人因為有 「運動後吸收會更好」的迷思,所以不敢吃東西。但是研究指出,運動後 吃進的熱量反而較不會被當成脂肪儲存,而是拿去修補運動損耗的肌肉組織。 因此,運 動後吃進對的食物與份量,反而對減重效率是有幫助的。運動後不吃東西,可能會使肌肉 分解肌蛋白來補足能量的缺乏,使肌肉的比例下降,對新陳代謝的提升並不利。而較理想 的進食時間,一般建議是在運動後的1小時之內。 5.運動後吃什麼才對? 許多人在運動過後會大吃大喝,結果吃進的熱量遠大於運動消耗的熱量,導致體重不減反 增,這也是利用運動減重失敗的主要原因 。較理想的運動後飲食選擇,根據研究,碳水 化合物與蛋白質比例為4:1或是3:1,這樣的比例對肌肉恢復產生較好的效果,而總熱量 則建議控制在300卡左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7.74.7

05/02 12:57, , 1F
均衡營養就可以了
05/02 12:57, 1F

05/02 13:08, , 2F
glycogen恢復跟血胰島素線性關係 protein也有途徑刺激合成
05/02 13:08, 2F

05/02 13:09, , 3F
統計上是這樣沒錯 不過你方便就好XD
05/02 13:09, 3F

05/02 13:10, , 4F
印象沒錯的話 它的恢復也有包含耐力的部份 就看你的課表有
05/02 13:10, 4F

05/02 13:10, , 5F
沒有因此受益 如果沒有的話就還好
05/02 13:10, 5F

05/02 19:30, , 6F
推法客大
05/02 19:30, 6F
文章代碼(AID): #1HWU0wfg (FITNESS)
文章代碼(AID): #1HWU0wfg (FIT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