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正名運動
前面的文章提到了Speedy
我與Kravis板友要表達的是(或許都是念法律的關係所以很注重名詞使用):
以嚴格的界定而言,除了Louis Vuitton的產品之外,
沒有其他與LV在同一競爭市場的品牌會有Speedy包的出現。
簡單來說,Speedy就是LV的某款包包的正式名稱。
如前面推文,Dior,GUCCI,Fendi我都沒有見到有"Speedy"包的產品。
如果有(在相當的競爭市場中),LVMH或許會採取法律行動。
退步而言,我如果是其他品牌的經營者,
也不會樂意把自己的產品取名為Speedy XXXX之類的。
沒有必要幫別人打廣告,更無必要模糊自己產品的定位。
同理,也不會有LV boogie包、LV Amazona或是LV凱莉包 LV paddington...以此類推。
沒有必要"pan-LVization",喜歡LV的人或許樂見,
但是如果講求精確或是喜歡某品牌背後更深層的歷史傳承精神,
把小型改良的keepall都稱為Speedy,似乎就不妥了。
不喜歡LV的人就更不樂見了,如小的我一般。
以下是上述的證明:
轉錄自:自由時報 2006/02/2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feb/28/today-fashion1.htm
(部分節錄)
奧黛麗.赫本造就Speedy 25
LV熱賣的「Speedy包」最早源自1920年代的「Keepball提袋」,事實上,
Keepall袋可說是旅行史上的重要發明之一,因為它是第一個作為旅行用途
的軟式行李袋。第I代 Keepall提袋LV傳媒廣告經理黃建雄表示,
在陸上交通工具的普遍化後,延伸出褶疊式行李袋概念的Keepall包,
可以被摺疊成扁平的形狀放置於行李下層,也很容易延展開來裝置更多的旅行物品。
第II代 Speedy包小型Keepall包,可說是今日熱賣的Speedy皮包的前身。
1960年,Speedy皮包正式開始生產,同樣具有質輕,方便摺疊收納的設計特性。
第III代 迷你Speedy 25值得一提的是,LV在1965年接受一名特別顧客的訂做要求,
為她生產25公分寬度的Speedy包,因為她的使用,Speedy包成為LV直營店裡
最熱門的商品,而這位特殊的客戶,就是奧黛麗.赫本。
直到今日,S p e e d y 2 5還是Speedy系列裡賣的最好的款式。
而今年,Speedy 25的多款全新改版也將於3月份陸續上市。
時至今日,不論是Keepall或是Speedy,仍保持了原有的面貌,
並沒有因為時代的演變而被淘汰。相反的,經過時間的洗禮,
更見證其設計的經典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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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fighting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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