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西雅圖天母德行店的店員態度差勁(應AE0 …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寒)時間18年前 (2007/03/06 18:2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0/29 (看更多)
放心,我不會認為你在找我麻煩 :) 1.主觀認定:基本上,沒有一個人可以客觀,即使能做到幾近客觀, 至少也參雜了少許的主觀判定。 就像版主刪文時認為此文無關板旨而刪文, 那也是版主「主觀認定」這篇文章跟看板毫無關係。 2.未點餐:我已經說了,在還沒點餐之前都被認定為不會點餐, 這是店家基本該承擔的部份,只有「確定」「已經」點餐了, 才會被認為已有消費行為,可被視為服務的對象。 就像你進去小七,本想買瓶飲料,卻發現該小七沒有那瓶飲料, 所以離開小七,這樣可以被視為已經消費的行為嗎? 我舉這個例子或許不好,但我的重點是擺在還沒消費前, 都是被認為有可能不會消費的顧客,當然就不構成可以服務的對象。 既然無需服務你,店內的水也不該是你可以喝的, 因為那是給「該服務對象」等待時喝的。 3.等人部份:我也提到了,有很多方式可供原PO選擇,為何你一直鬼打牆咧? 你可以到外面等、或先點餐稍後再上,怎樣的解決方式都可以, 但你跟店員爭執且讓在場顧客感覺不好,然後向全場的人道歉, 是否有「先打人一巴掌再給你糖吃」的感受? 舉我的例子,我也說了跟同學去吃飯的那天, 遲到一個多小時的朋友姍姍來遲,就因為他沒打算點餐, 我們五個人也不好意思佔店家的位子(即使店內已經沒什麼人), 所以將餐後飲料甜點喝完吃完就立即離開店家,在店家門口敘舊。 這樣的方式是可行的,所以不要再鬼打牆的說你在等人,OK? 4.態度問題:我沒偏袒店員的態度是對的,無論在任何情況下, 身為服務業人員都不該跟人起爭執,無論是否為消費的顧客。 所以你投訴他的態度,我可以支持你,不過在投訴過後, 你也該反省自己的態度與行為,還有你朋友本身的遲到問題。 -- 我不了解你, 如同你不了解的我。 那就這樣吧! 安靜讓兩條平行線散去也可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38.215
文章代碼(AID): #15xK81R9 (Anti-ramp)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5xK81R9 (Anti-ra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