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關於A開頭 有跨國企業的某間直銷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魚眼..)時間18年前 (2006/12/06 03:05),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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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axqwe (PHS)》之銘言: : 前幾天去朋友家玩p2 : 後來偶然間發現怎麼他家裡有掛一幅直銷的獎金(就是那種買多少積分然後給多少獎金) : 我就請伯父幫我解釋一下~才發現 原來將金這麼難賺......... : 幫人賣個100萬自己可能才拿幾萬塊不到....... : 還說這個行業很自由 不用工作都能賺到大錢......(他拿皇冠大使舉例) : 天阿!我當場很想直接問說 : "阿請問一下你現在的業績是多少??? : 你拿過獎金嗎??" : 不過我不敢問....因為這樣傷感情!! : 後來我問我同學才發現他也不是真的很有興趣...而是因為家人要他去聽!!! : 然後我體悟道一件事情...原來那個直銷商所謂的永續經營 什麼對子孫的傳承... : 目的是希望你去拉你的後輩.........!!!! : 為什麼有人可以花了快一年沒賺到錢 又花了錢去上課買展品 : 還可以死心塌地的繼續做呢? : 結語:我朋友對那個沒興趣...所以我應該不會失去他吧!! 先說,我姊是安麗直銷商,所以有被她解釋過制度 她也把我推薦為直銷商,但是我沒在做就是了。 我想原波可能沒有聽清楚或是文中的“伯父”沒有解釋清楚 如果一個直銷商真的自己可以賣到一百萬,絕對不可能才拿幾萬塊 http://www.amway.com.tw/4business/prize.asp#3-21 這是安麗的獎金制度 事實上我自己也覺得這個制度不好理解,而這個網頁沒有說明清楚 但是我簡單舉個例, 一個直銷商如果“自己”的營業額賣到一百萬 那麼其中有30%是直銷商價與建議售價的價差,也就是30萬 另外是獎金制度,這要花很長一段來說: 安麗的制度是從自己往下算,所有的下線的營業額(以直銷商價算)超過10,000積分 (10,000積分約是360,000台幣,其實就是美金匯率) 那麼從自己往下算的“整個下線”可以得到21%的獎金, 而且只要自己的下線有人做到21%,那麼這條線就會獨立出去,不能再算在自己的業績 但是自己因為輔導下線成功,所以只要仍然有一定的營業額(4,000積分) 就可以領取自己營業額4%的領導獎金,這部份等於是安麗另外給的, 而不是從那個做到21%的下線團隊的獎金扣出來。 因此不是上線全部吃乾抹淨,而是從最下面的下線開始,依照自己應得的拿走後, 其他獎金才是上線能拿到的。 舉例來說,如果有個直銷商A,他以下的下線團隊做到7000~9999的積分 (7,000x36=252,000)那麼依安麗的獎金制度,從A以下算的整個團隊可以拿到18%, 但如果這些業績都是A的下線B一個人做出來的,那麼從B開始算, B自己做到了252,000,因此拿走了18%的獎金,結果就是A一毛獎金都拿不到。 所以如果上線自己不努力,不可能只靠下線就可以翹著腿等著收錢。 假設剛剛的例子改一下,若C是B的下線,B是A的下線, 7000積分額裡頭C做了500的積分額,拿走了3%;(500x3%x36=540台幣) B則是“自己”做了1000的積分額, 但加上B的下線C的500積分額, 所以B能拿走的獎金就是1500的9%再扣掉C拿走的;(1500x9%x36-540=4320台幣) A拿到的就是7000x18%x36-(4320+540)=40500 這個例子就可以看到做愈多的人拿愈多, 而大家也不難發現,上線在單位營業額能拿到較多的獎金 因為上線必須輔導下線,包括產品的說明、示範, 甚至和下線一起去拜訪客戶,畢竟這也關係到上線自己的業績。 扯遠了... 剛說到扣掉30%的價差後,營業額就是70萬, 所以已符合給予21%獎金的標準, 700,000x21%=147,000 也就是說,若一個直銷商“自己”(意思是在沒有下線團隊的業績加進來的狀況下) 做到了一百萬的營業額, 那他所得到的利潤就近乎五十萬,而不是文中的三,四萬。 爬了一下文,發現大家對直銷的印象都很差 但我研究了安麗的制度,我覺得很合理(暫不論產品好壞) 很多板友對直銷的印象就是最上端的上線吃飽飽 最下面的下線再拼命找更下面的下線來搾取,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的確是老鼠會, 但如果安麗本身的產品不好用,或是直銷商自己不會介紹, 那麼這個直銷商的確是做不出什麼成績的, 我自己的感覺是直銷並不容易做,為什麼大家自己想想應該就能理解。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49.41

12/06 05:36, , 1F
安麗根其他直銷真的不一樣 把生活跟安麗綁在一起 高明!!!
12/06 05:36, 1F
※ 編輯: fisheyelens 來自: 203.73.18.90 (12/06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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