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輔大的應該都知道的一家店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時間19年前 (2006/11/25 15:12),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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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29 (nyo)》之銘言: : 標題: Re: 輔大的應該都知道的一家店 : 時間: Sat Nov 25 14:56:30 2006 : : ※ 引述《wedieyoung ()》之銘言: : : ※ 引述《wilsonhsu (抽菸的OGS( ̄c ̄)y▄▄ξ)》之銘言: : : 你今天犯的最大錯誤就是,你如果沒到現場, : : 就不應該對爐子的樣子表示意見, : : 原波看過爐子,你沒看過,你要質疑他什麼? : : 同理可證 以後大家回應文章的時候 : 如果對象是說服務態度不佳 請大家要回應前去吃一次 : 如果店家出現蟑螂 回應前 去吃看看 : 如果產品有問題 要自己試用看看才能發表回應或者推文攸 : : 一定要親自到現場攸 不然怎麼能知道呢~~~ : : 回過頭說 輔大讀了那麼久我也沒去過XD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1.224.95.226 : 推 wedieyoung:爐子的樣子,眼見為憑; 11/25 14:58 : → wedieyoung:他人的負面消費經驗, 相不相信在於自己. 11/25 14:59 : → wedieyoung:原波情緒控制不夠,得不到網友好感,可以理解. 11/25 14:59 : 推 ta29: 歐 所以你去看過了攸 ~~拍拍手 11/25 15:00 : → wedieyoung:但是是非曲直,如果撇開情緒,還是可以判斷 11/25 15:00 : → wedieyoung:我透過鏡頭和螢光幕作了判斷,你可以選擇不相信 11/25 15:01 : 推 wedieyoung:你如果相信,那是"真烤",也可以說說自己判斷的依據. 11/25 15:04 : → wedieyoung:你如果覺得原波不應該拒絕消費,也可以說說自己的理由. 11/25 15:05 : 推 ta29:歐歐歐 我針對的就是那一句"你沒到過現場 就不該發表意見" 11/25 15:11 : → ta29:至於原PO 對於別人一兩句話就會叫別人滾的 當做看不見 11/25 15:12 我想你誤會我意思了. 我是說,"不該對爐子的樣子妄下結論" 而不是說,不能對整件事作comment. 我如果跟你說,我在某餐廳看到蟑螂, 你會質疑我看到的是"蜘蛛"嗎? 我跟你說,某服務生態務惡劣,對我大吼大叫. 你會質疑他其實是大笑開懷嗎? 原波跟你說爐子底沒炭,你可以質疑, 但是那畢竟是出於"臆測", 沒去過現場的人質疑去過現場的人,本來就很難站的住腳. 原波跟大家說,那間攤販假烤, 相信他的判斷的人,想吃"真燒烤"的人,下次就會避開. 不相信他的判斷的人,覺得假烤無所謂的人,下次就繼續消費. 只是,你要質疑他人的所見所聞, 也要言之有理,有所依據. 這就是黑店版的真諦. 我們不需要去複製他人負面的消費經驗, 因為我們可以經驗分享. 不論你相不相信原波的判斷. 他分享自己的經驗就是出於好意,何必用"瞎子摸象"來酸他. 如果每個分享自己經驗和所見所聞的網友, 都要承受這種沒有根據的懷疑和酸文. 那我們何苦要分享經驗呢? 你如果抱著"大家分享經驗都是出於好意"的念頭來看本版文章, 就算原波出言不遜,有情緒用詞, 你還會這麼反對他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3.170.49 ※ 編輯: wedieyoung 來自: 211.73.170.49 (11/25 15:25)

11/26 22:49, , 1F
w大,我想你的「不該發表意見」修改成「不該妄下結論」
11/26 22:49, 1F

11/26 22:49, , 2F
整體文義會順很多
11/26 22:49, 2F
謝了,我改了~ 免得又有人要見縫插針,混淆是非. ※ 編輯: wedieyoung 來自: 211.73.170.49 (11/26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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