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DKNY A/X 特賣會....有人知道嗎?

看板fashion (流行時尚討論)作者 (噓..)時間19年前 (2005/10/07 10:43),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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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ipo (Ich liebe dich)》之銘言: : 標題: Re: [問題] DKNY A/X 特賣會....有人知道嗎? : 時間: Fri Oct 7 10:31:06 2005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1.229.189.92 : → TSFM:講清楚點,親自至商家選購物品,依民法規定(非消保),物有瑕 10/06 21:44 : → TSFM:疵時,消費者得根據「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要求解除契約、 10/06 21:45 : → TSFM:減少價金,或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業者常訂出沒法律效力的退 10/06 21:46 : → TSFM:貨條件(如貨物售出,概不退還),連物有瑕疵都不能退,太扯了 10/06 21:47 : → TSFM:說錯...「貨物售出,概不退還」是以放在顯眼處為有效前提,( 10/06 21:56 : → TSFM:我不知道特賣會有沒有寫),如果有,或者你嫌申訴麻煩,當學一 10/06 21:57 : → TSFM:次經驗.. 10/06 21:57 : 推 olinyo:哈哈~~我當初結帳時 看到有個男的剛結帳一秒後 跟小姐說 10/06 23:46 : 推 VersaceII:大感謝樓上....Or2 我看我就學次經驗吧 10/06 23:47 : → olinyo:要換 小姐的回答 我們帳結下去 就不給退&換 ORZ 當時我自己 10/06 23:47 : → olinyo:結帳時 小姐也是問我 你確定了吧 結帳就不給換喔 但瑕疵就 10/06 23:48 : → olinyo:就不知給不給換 加上發票上還真的蓋有不退&換 所以我檢查N 10/06 23:49 : → olinyo:次 省的麻煩.......... 10/06 23:50 : ※ 編輯: VersaceII 來自: 61.229.189.92 (10/07 00:11) : 推 VersaceII:那如果選擇不換了 那就只有拿去外面給人家補嗎? 10/07 00:12 : → VersaceII:還是這種l特賣會也可以拿去櫃點請他們補呢 @@? 10/07 00:12 : → TSFM:更正,依實務見解,「貨物售出,概不退還」違反公平原則,應 10/07 10:00 : → TSFM:無效。也就是說,我一開始沒說錯 = =" 10/07 10:01 : 我記得我的老師是跟我們說這句話還是有適用, :               只是只適用在物有瑕疵時,若物無瑕疵, 無 打錯了!? :               店家又有將這句話貼在顯而易見處, :               好像就有這句話的適用。 :               那不然不就每個人拿回家穿個兩天再拿回來換? : 我記得是這樣啦,搞不好學說跟實務看法不同, :               有錯請指證XD 若物無瑕疵,不論有無張貼標語,應皆不能退/換(所以也可以說適用那句話), 一般專櫃讓買方退貨,只是單純給客戶方便 相反的,若物有瑕疵,則必定得退/換(此時則不適用那句話) 如改成「除非物有瑕疵,否則貨物售出,概不退還。」, 才無違反公平原則。 現只有「貨物售出,概不退還」,因同時排除了買方的「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 (就是有瑕疵也不給你退),故無效。 另外,只有網路購物或訪問買賣(上門推銷),才能無條件七日內退/換 有錯請指證XD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18.166.91.9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60.221 ※ 編輯: TSFM 來自: 210.85.60.221 (10/07 11:05)

10/07 13:05, , 1F
不管它有沒有貼,都應該可以換貨,那種話都是賣家貼開ꐠ
10/07 13:05, 1F

10/07 13:06, , 2F
開心的,一點法律效率根本都沒用,大家還是可以換。
10/07 13:06, 2F

10/07 13:06, , 3F
不然就去消基會告他~
10/07 13:06, 3F

10/07 13:50, , 4F
賣家若有公告,並非一點法律效力都沒有喔,請見消保法第13條
10/07 13:50, 4F

10/08 10:39, , 5F
一樓的 要在物有瑕疵的前提下
10/08 10:39, 5F
文章代碼(AID): #13HU3cyP (fash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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