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人被國稅局關切嗎?已回收

看板e-shopping (線上購物)作者 (弊車羸馬)時間12年前 (2013/10/05 13:30), 編輯推噓7(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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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國稅局要課團購的稅有點BUG 因為團購的流程是 下單刷卡→商品寄到集貨→分好貨刷卡→寄回台灣 這裡總共有2次刷卡紀錄 第一次刷卡的部分~~商品是從大陸A寄到大陸B 台灣應該沒有權收海關稅 接著是第2次刷卡~~這部分是有商品從大陸寄到台灣~~這裡課稅還比較合理 我覺得如果主購開團是營利的話 台灣方要課稅也怪怪的 因為可以解釋成主購人在台灣但是用海外刷卡批了一批貨 這批貨沒有進來台灣~~但是賣給了很多台灣人~~所以有一堆包裹寄來台灣 那課稅對象應該是台灣的收件人~~只是不滿3000元也無法課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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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法第29條 課稅價格是按照該進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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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之價值唷 所以兩次刷卡都需要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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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第6條也有說 納稅義務人應該是收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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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貨物持有人 但是因為進口時是由主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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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付給賣家 依國稅局能夠查到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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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認定他是貨物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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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回去看這篇舊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713/35147937/ 發現團購可以被定義成"以人頭戶化整為零分批出貨" ※ 編輯: crystal601 來自: 114.45.209.93 (10/05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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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國稅局才發公文跟原原po要她證明是合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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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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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大那如果國稅局認定我是貨物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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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不管有沒有營利我都要被課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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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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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大國稅局承辦人員給我的資訊好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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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直接課我稅,我一直說我是合購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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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他根本不回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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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有沒有營利都要扣進口稅,有營利是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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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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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原po可不可以請假直接過去解釋啊~感覺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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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遇到的承辦人員應該不會通融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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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T大稅務員是用什麼理由課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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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的話是不管你有沒有營利了 只能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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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讓他知道你並非貨物持有人和合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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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用理性的態度諮詢稅務員能不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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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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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大我的稅務員是以我單筆刷卡金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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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說我刷那麼多進海關怎麼沒被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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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課我營業稅跟關稅還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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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的,在電話中我聽到這兩個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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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了,所以最後的沒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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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證據部分,因為我們合購沒發票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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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證明,所以我有將開團資料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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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說這些部分是否可當成證據,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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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我可以帶去國稅局解釋,結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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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要我看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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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JwFWv3 (e-shop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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