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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cape129)時間7年前 (2018/02/24 11:04),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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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月中向FriDay平台購買Nintendo switch原廠方向盤, 價格450元,以信用卡支付420元,happy go點數支付30。 在1/16日收到貨品, 當天檢視後發現商品和我預期有落差, 立刻將東西包好, 在網路上辦理退貨。 隔了二天,還未收到廠商來取回商品, 就在平台留言,問為什麼沒來拿退貨, 對方也回覆,要「三到五個工作天」, 到了1/24,五個工作天過了,還是沒來拿退貨, 我就又上去留言,請求退款,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19-2條, 三到五天視同個別磋商, 他不來拿貨是他的事,但不容取不還錢, 我也知道他不收回商品不可能還錢, 目的是給他壓力,不要擺爛) 隔天馬上來拿退貨。 本來以為商品取回錢就會下來, 一直到1/31錢還沒還我, 平台上的狀態還是「退貨處理中」, 我實在生氣了,區區四佰多元的商品處理那麼久, 就又去留言,請求賣家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2條, 於消費者退貨通知十五天內返還對價。 FriDay的回覆大致是以罐頭EMAIL回覆, 要我等,等,等 但我一收到就是一定再留言 請對方「依法返還對價、具名回覆本人」 並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申訴(由台南市消費處受理), 其間FriDay僅來電一次,講的不歡而散, 只有一次MAIL不是罐頭,表示「廠商有七到十四天工作天的驗貨時間」 我立即回覆, 「你們網站退貨沒這條規定,事後講的我不認同。請依法十五天還錢」。 一直到了台南市消費者保護會的公文到了該公司, 這才積極起來, 2/9來電,表示該項貨品廠商已確認無問題 款項近日撥還, 2/10-11是週休, 2/12日再度來電,表示今天會把款項撥入, 但我事後查詢,是在2/13才交易撥還款項。 整個消費爭議令我最傻眼不能接受的是: 1...平台業者不去約束廠商,去要求廠商儘速處理退貨, 而是一直以罐頭訊息要求消費者等待,廠商的感惰不去懲罰廠商, 而來懲罰消費者。 2...以不實的規定回覆消費者,明明官網退貨處理沒有寫, 客服人員會掰出「七到十四個工作天驗貨」這樣子的話, 14個工作天就是三個星期,是在驗大樓,捷運工程嗎? 以上經驗請各位鄉民參考, 還有一點,如有相同狀態, 依法是可請求利息(我是不到一元), 和廠家交涉時請主張這部份, 目的不是要錢, 而是這些大廠家的帳務會很難處理這小小的利息錢帳, 對整個交涉是有利的。 最後,感謝台南市消費者保護處介入協理, 一封公文比我十幾封留言更有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32.2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nsumer/M.1519441475.A.A51.html

02/24 16:35, 7年前 , 1F
02/24 16:35, 1F

03/02 08:25, 7年前 , 2F
這家購物前身是不是?是我消費過最難處理的網購平臺
03/02 08:25, 2F

03/02 08:25, 7年前 , 3F
也最罐頭最會切割的一家平台,因為它們只是平台,一切看廠商
03/02 08:25, 3F

03/05 12:31, 7年前 , 4F
03/05 12:31, 4F

03/07 01:18, 7年前 , 5F
謝謝分享,最近也有爭議,看來要找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03/07 01:18, 5F

03/07 01:19, 7年前 , 6F
這家真的不太ok,客服鬼打牆回覆,完全不能解決問題
03/07 01:19, 6F
文章代碼(AID): #1QaDP3fH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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