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玉山豐最低比價網購買手錶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小恩)時間14年前 (2011/08/18 20:48),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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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物這麼久 終於體會一次所謂的網路購物糾紛了Q_Q 小弟因須贈送友人生日禮物 於今年七月三十一號 經由PCHOME商店街購物平台向玉山最低比價網購買美國TIMEX型號T45581一只 此為該網購商品頁面http://www.pcstore.com.tw/TW1111/M07101298.htm 該商家於下訂付款後該商品須由美國進貨 須等待7~10日 終於今日八月十八號收到貨品 該貨品之盒裝受嚴重擠壓 雖趕不上送禮時間且禮品盒裝受損 但上述都只是觀感及奇毛子問題 故尚屬可接受範圍 但該只手表經測試後發現溫度指示功能嚴重失準 室內靜置後溫度始終在45度至50度間 配戴於手上後更直接破表超過錶盤上的五十度刻度線 經電話連絡店家詢問處理問題 客服轉接其主管 主管表示換貨須經寄送回美國 再經美國TIMEX原廠換貨或維修 再寄送回台灣 約需一個月以上作業時間 至此心情當然是十分不美麗 畢竟等了這麼久的貨 錯過送禮時間包裝又不甚完整 最重要的手錶本身又有瑕疵 換貨又須等待如此久的時間 相信不論任何人都無法接受 故向該主管表示我欲按消保法之規定退貨並解除買賣契約 又該主管表示他們只是代購服務 不受消保法規範 聽到這裡火氣就上來了 囧 畢竟自己本身也受過法律教育 當初選修消保法還很認真聽課 只好認真的對該主管說理 甚還對該主管分析 該公司對此業務乃長期經營且對此有所獲利故仍屬網路購物 不過該主管態度也很強硬 表示亦可走法律途徑 讓消保會處理 還向我表示要我將心比心 問我退貨的手錶要他們怎麼辦 當下真的很想回句干我何事... 不過還不想撕破臉 還很認真的跟該主管說 "貴公司收回後一樣可以寄回美國換貨 換得新品後 下次有客人在購買該款手表 貴公司就 有現貨可以出貨拉 還可省去下位客人的等貨時間" (這樣幫你想退路還不夠將心比心嗎...Q_Q 當下亦用說情方式 向該主管表示自身有點法律常識亦知道若要大家撕破臉照法律走時間繁瑣且耗費資源 亦用他邏輯的將心比心 想想我這個要送人的禮品 到貨時間超過原本告知的到貨時間 而使錯過友人的生日 今日要補送禮物 該禮物的盒裝又不慎美觀 最重要的禮物本質是有瑕疵的 更換新品又要再等一個月以上的時間 又不給退貨 換做是主管你是否能接受 不過經十來分鐘的溝通 對方還是堅持不給退貨僅能換貨 當然是溝通破局 後致電給閃光問問閃光的意見 看是要摸摸鼻子等換貨 還是拿出我們法律人的尊嚴氣魄跟他照法律走 閃光表想了想後表示 "就當是一次消保法實例研習吧" 所以 小弟決定照法律來走了 目前已利用消保會線上申訴系統申訴 另使用PCHOME商店街申訴機制申訴 另想請問各位先進 小弟今後若契約解除成功 向該商家請求自7/31起至獲得退款成功之日止 中間之日計算利息是否有理由? 雖然是一筆小小小小小的錢 但畢竟使小弟另外耗費了不必要的心力 且亦希望該店家多少付出點代價 現在就是等消保會的線上申訴進度了... 心得就是...該來的總會來 人生必定會碰到消費糾紛Q_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32.153 ※ 編輯: orzb1740510 來自: 112.104.32.153 (08/18 20:54)

08/18 21:52, , 1F
加油
08/18 21:52, 1F

08/19 03:01, , 2F
加油,用力爭取
08/19 03:01, 2F
自己補一下關於利息部分 打文章的時候被氣沖昏頭都忘記學過的東西XD 契約解除效力雙方須回復原狀 又回復原狀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約定外 返還金錢者應附加利息 ※ 編輯: orzb1740510 來自: 112.104.32.153 (08/19 16:16)
文章代碼(AID): #1EJGeT-V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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