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momo購物網 購買手機 關於七天猶豫期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戴爾真嫩)時間15年前 (2011/02/08 10:03), 編輯推噓2(2022)
留言2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11 (看更多)
※ 引述《j790406kimo (汎)》之銘言: : 我在momo的購物網買了一支手機, : 網站如下 : http://ppt.cc/uzaD : 使用後發現待機的時間大約只有兩天(完全沒有使用手機的情況下), : 我在pchome購物網站裡提到這支手機的待機時間約是350小時, : 而我也在七天內向網站提出撤銷的申請, : 但是廠商來電說, : 只要產品拆封就不能退貨, : 如果堅持退貨需要付來回運費以及商品的兩成費用, 這個很誇張 七天內猶豫期無條件退貨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力 還收運費+兩成哩 視法規於無物 你就堅持立場一定要退 順便跟消保會檢舉一下 看能不能對momo台開罰 (我是不知道有甚麼開罰的依據啦 如果消保會也沒辦法的話 請他們提案修一下法) 至少凹一下消保官 在網頁公開momo 另外要記得你的出賣人是momo購物網 跟momo購物網協調好就好 找大尾的比較好談判 : 打去momo台也是一樣的說法, : 我也問廠商說, : 那這支手機的待機時間有多久, : 廠商說一天, : 我說我看平測報告說有350小時, : 廠商竟回我說, : 如果你要看平測報告買手機的話, : 那沒有一支手機是可以用的!! : 雖然網站的內容寫得很清楚, : 拆封的商品不得退貨, : 但商品不拆怎麼知道是好是壞? : 並且網站上面也沒有提到待機時間只有一天這件事, : 想請問各位, : 這樣退貨能夠成立嗎? -- 作者 yahooc (卡卡獸傳說)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

10/26 08:05,
= =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
10/26 08:05

10/26 08:07,
樓上..然後呢@@
10/26 08:07

10/26 08:08,
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
10/26 08:08

10/26 08:35,
XD
10/26 08:3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21.240

02/08 10:39, , 1F
不給退得不是MOMO是後台廠商喔.
02/08 10:39, 1F

02/08 11:40, , 2F
出賣人是誰就誰負責 印象中momo是出賣人
02/08 11:40, 2F

02/08 11:53, , 3F
momo是平台 有事閃最快的那種
02/08 11:53, 3F

02/08 11:57, , 4F
我剛看一下momo首頁 momo應該是出賣人 而不是居間等等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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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11:58, , 5F
如果是拍賣的話 口語上稱之為平台 在法律關係的定位上較正確
02/08 11:58, 5F

02/08 11:59, , 6F
所以momo如果是出賣人 廠商視為momo的手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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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11:59, , 7F
不用理會momo跟廠商怎麼橋 反正有事找momo負責
02/08 11:59, 7F

02/08 12:02, , 8F
momo是平台
02/08 12:02, 8F

02/08 12:29, , 9F
樓上依據是?
02/08 12:29, 9F
樓樓上你確定momo只是居間的平台 不用負出賣人責任? 我又上去原波提供的網址再看一次 並沒有任何訊息指出 由lenovo負出賣人責任 momo只是平台 當仲介(居間)而已 你要不要再確認一下呢?

02/08 16:14, , 10F
我只說他是平台 沒說不用負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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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16:15, , 11F
手機由店家代理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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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16:15, , 12F
店家在跟MOMO簽約上平台販賣
02/08 16:15, 12F

02/08 16:16, , 13F
然後MOMO抽成,所以對於商品的問題,多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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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16:16, , 14F
買問>MOMO MOMO問>店家 所以比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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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16:26, , 15F
現在能看到的網路購物都是平台. 後面還有商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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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有跟原PO說直接連絡店家順便錄音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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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22:35, , 17F
要負責的話怎麼可能閃最快 連閃都不能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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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法明訂:企業經營者需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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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22:38, , 19F
這個是明確定義的 誰也不用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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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08:31, , 20F
那是最後走法律途徑的時候才會連帶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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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08:32, , 21F
當供應商的商品/買方有問題的時候很少會從中調解
02/09 08:32, 21F

02/09 08:32, , 22F
幾乎都是轉述比較多.
02/09 08:32, 22F

02/09 09:12, , 23F
網路業者想怎麼處理事她家的是法律上他要負責就能找她XD
02/09 09:12, 23F

02/09 09:12, , 24F
況解明面上看到的是他不是被後藏鏡人供應商當然找她
02/09 09:12, 24F
※ 編輯: hoboks 來自: 123.193.12.81 (02/09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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