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7net緊急通知】『隆記-十全十美組合ꄠ…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尋夢者)時間14年前 (2010/10/26 18:48),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8 (看更多)
※ 引述《chevalierxd (イカロス)》之銘言: :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我想請問一下 從上禮拜小7打電話問我帳戶(她也沒問我要不要退錢 就直接跟我要帳戶) : 到現在也一個禮拜了 錢根本也沒退給我 : 我看線上申訴消保官的案件處理進度 目前也還是顯示: : 本案承辦單位尚在處理中,近期將函復處理結果,造成不便,尚請見諒。 : 99.09.10 AUAA09932793600號函移請商業處卓處。 : 函請業者文到15日內妥處。 : 之前好像有板友說這樣她還不會找我去開調解會?那要怎樣她才會找我去? : 如果我跟CA大一樣去開調解會 南北調解條件應該都一樣吧?那我也沒必要去了.. : 打電話叫她快點吐錢好像比較實在.. ※ 引述《chevalierxd (イカロス)》之銘言: :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我想請問一下 從上禮拜小7打電話問我帳戶(她也沒問我要不要退錢 就直接跟我要帳戶) : 到現在也一個禮拜了 錢根本也沒退給我 : 我看線上申訴消保官的案件處理進度 目前也還是顯示: : 本案承辦單位尚在處理中,近期將函復處理結果,造成不便,尚請見諒。 : 99.09.10 AUAA09932793600號函移請商業處卓處。 : 函請業者文到15日內妥處。 : 之前好像有板友說這樣她還不會找我去開調解會?那要怎樣她才會找我去? : 如果我跟CA大一樣去開調解會 南北調解條件應該都一樣吧?那我也沒必要去了.. : 打電話叫她快點吐錢好像比較實在.. 我也來討論一下好了 如果已退還款項或是信用卡刷卡,且使用過點數的 那就不用看我這篇了 今天剛剛開過會,大致知道7net的論點是什麼 不過也是存在一連串的矛盾 礙於PTT這裡有該公司的人員出沒,且還我接下來有幾場攻防戰的情況下 不多做論述 我想提幾個點 1.「強者我朋友」的偵九隊 他們一直很想用刑事案件來威嚇申訴人,讓申訴人感覺理虧 不過很可惜的事,我也有「強者我朋友」在偵九隊 所以欲申訴者請不要害怕,「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要告不告貼網址的鄉民是該公司的事 消費者只站在當時我可以消費和契約成立的立場 威嚇申訴人或消費者這一點我很反感 這個偵九隊等到該公司「生」的出來再說 2.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系統瑕疵不可歸咎為消費者做為片面取消契約依據 既然是該公司系統有問題,講難聽一點與我何干? 對方會一直跳針跳到有人惡意編輯7net的網站,又說是惡意搜尋到的 當下付款成功了,錢也是進7net的帳戶了 依照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指導原則 貳、不得記載事項 六、終止權保留 企業經營者不得約定其得任意終止契約而不負賠償責任。 另附上相關條文 解除契約後衍生出的請求權 民法第259條 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 依下列之規定: 一、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應返還之。 二、受領之給付為金錢者,應附加自受領時起之利息償還之。 三、受領之給付為勞務或為物之使用者,應照受領時之價額,以金錢償還之。 四、受領之給付物生有孳息者,應返還之。 五、就返還之物,已支出必要或有益之費用,得於他方受返還時所得利益之限度內 請求其返還。 六、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 所以,請各位加油! 如果這裡可以問八卦的話我想問一下 有沒有很多人的朋友都是「偵九隊」的八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36.22

10/28 00:37, , 1F
用消保法吧~~消費者對上公司會比較有利 而且是公司要舉證
10/28 00:37, 1F
文章代碼(AID): #1Cnh8Jg8 (consume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Cnh8Jg8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