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ꐠ…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戴爾真嫩)時間16年前 (2010/06/21 16:41), 編輯推噓9(9036)
留言45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剛剛開完 來實況轉撥一下 首先給戴爾台南團一個好消息 今天好像公佈新版本的應記載事項 PcHome在會場有點氣的感覺 在發問的時候感覺有點像在炮轟官員 有點好笑 第五條但書規定 「但消費者已付款者,視為契約成立」 明年一月開始生效 連行政機關都站消費者這邊了 科科 ※ 引述《hoboks (戴爾真嫩)》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C55g-7a ] : 作者: icebreaker1 (icebreaker1) 看板: LAW : 標題: 「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宣導說明會(台 : 時間: Sun Jun 13 12:12:44 2010 : 「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宣導說明會(台北場) :   由於網路交易具備便利、迅速與不限時空的特性,深受社會大眾的喜愛,透過網路從 : 事交易活動已成為現代人不可或缺之交易方式。但歷來也衍生若干買賣交易糾紛,諸如商 : 品交付不確定性,使消費者對於商品之期待失去信心,頻生之網路標錯價事件,亦造成消 : 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之對立,而網路詐騙、個人資料外洩等問題,不僅讓消費者對於網路 : 交易怯步不前,更使企業經營者蒙受商譽之莫大損失。 :   有鑑如此,為事前規範日漸增多之網路交易糾紛,健全優質的網路交易環境,經濟部 : 商業司特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公告規定其 :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之事項。」制定「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 : 得記載事項」,自98年9月起經公聽會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審議,於今年4月行政院 : 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175次委員會議中通過本事項之草案,期望透過本事項之公告實施, : 使大眾更樂意從事網路交易。 :   本說明會將針對新制規範對象、適用範圍及規制面向進行介紹與分析,同時輔以案例 : 解析方式,以利各界了解相關規定之適用。此外,本次說明會亦邀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 : 員會解說電子商務與消費者保護間之關係。希冀透過本事項之公布,妥善規範網路交易秩 : 序,建構更為美麗璀璨的網路交易未來願景。 : 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科技法律中心 : 時間:99年6月21日(星期一) 下午01:30-16:30 : 地點:台北國際會議中心 201DE會議室(台北市信義路5段1號) : 議程: 時間 99年6月21日(星期一) 台北場 : 13:00~13:30 : 來賓報到 : 13:30~13:40 : 主席致詞 : 13:40~15:00 : 電子商務與消費者保護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 15:00~15:10 : 休息時間 : 15:10~15:50 : 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宣導說明 : 資訊工業策進會 科技法律中心 : 15:50~16:00 : 休息時間 : 16:00~16:30 : 問答時間 : 與會來賓 : 報名及注意事項: : 1.本次活動為免費課程,欲參加本活動者,請至網址 : http://gcis.nat.gov.tw/eclaw/act.asp : 進行線上報名 : 。名額有限,額滿即止。 : 2.本中心保留課程內容及講師安排最後更動權。 : 3.本活動若逢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依人事行政局公布延期,時間另行通知。 : 4.為提倡環保,請儘量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本活動恕不提供停車位。 : 5.非經執行單位及與談者許可,全程禁止錄音及錄影。 -- 作者 yahooc (卡卡獸傳說)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

10/26 08:05,
= =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
10/26 08:05

10/26 08:07,
樓上..然後呢@@
10/26 08:07

10/26 08:08,
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
10/26 08:08

10/26 08:35,
XD
10/26 08:3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6.133.94

06/21 21:29, , 1F
以後可能都會被改成 收到付款通知再繳款了 XD
06/21 21:29, 1F

06/21 22:53, , 2F
對呀 pc家好像被擺一道的樣子 他說之前開會時候沒這但書
06/21 22:53, 2F

06/21 22:54, , 3F
今天突然被公布出來 他覺得網路業者受到歧視 科科
06/21 22:54, 3F

06/21 22:58, , 4F
推 既然要求付款 契約當然成立(哪有先收錢再決定是
06/21 22:58, 4F

06/21 22:58, , 5F
否契約成立的
06/21 22:58, 5F

06/21 23:47, , 6F
第五條但書是實務見解明文啊! 不意外
06/21 23:47, 6F

06/22 09:44, , 7F
刷卡算是已付款嗎?還是說刷卡算是延遲付款?
06/22 09:44, 7F

06/22 10:24, , 8F
延遲付款是持卡人和發卡行的事和業者無關
06/22 10:24, 8F

06/22 15:59, , 9F
刷卡的部分消保會的主委昨天說得很含糊 他希望透過解釋
06/22 15:59, 9F

06/22 16:00, , 10F
讓刷卡部分可以明文化 我看他也不想承擔這些責任
06/22 16:00, 10F

06/22 16:00, , 11F
所以遇到爭議第一個反應就先往外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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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6:00, , 12F
有guts一點的就先表明自己的法律見解 之後再去尋求明文
06/22 16:00, 12F
http://0rz.tw/b4jDE 大家可以來這邊抓昨天邱組長演講內容的講義 我剛打電話去問 新增加的第五條但書哪時候會公告實行 他說 近日內公告 明年一月就會實行 真爽 拿錢不辦事的商家終於有法條可以治治他們了 ※ 編輯: hoboks 來自: 123.193.12.81 (06/22 16:19)

06/22 17:23, , 13F
幫M (那個...我已經辭職了,但是板上還掛著名 XD)
06/22 17:23, 13F

06/22 20:42, , 14F
正妹版主辭職了? 嗚嗚 那我回law版混 科科
06/22 20:42, 14F

06/23 00:07, , 15F
law板有正妹板主 (驚)
06/23 00:07, 15F

06/23 03:20, , 16F
應記載事項第五條前段,關於正當理由的規定很有幫助
06/23 03:20, 16F

06/23 03:22, , 17F
何謂正當理由?程式錯誤算不算正當?代理人傳達錯誤算正當嗎?
06/23 03:22, 17F

06/23 03:22, , 18F
理由的正當與否,可以參酌民法88條第一項但書作為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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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03:24, , 19F
簡單說,沒有"具體輕過失",或者消費者明知標錯等情況,才正當
06/23 03:24, 19F

06/23 03:26, , 20F
換句話說,企業主與消費者吵到最後還是會回到老路做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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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03:28, , 21F
第五條前段較民88I為積極的功能,在限制"拒絕"期間為2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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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03:29, , 22F
其它部分,以條文結構觀察,舉證責任分配等等,與88I沒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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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03:33, , 23F
我看說明 他把標價錯誤當成正當理由 所以程式錯誤應該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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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03:34, , 24F
要在網路購物確定下定單的效力 以後就先付款先贏 但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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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03:34, , 25F
對方不要是個體戶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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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03:35, , 26F
省得錢被對方捲款潛逃
06/23 03:35, 26F

06/23 03:35, , 27F
也就是說企業主要舉證理由為"正當",跟88條I但書舉證無過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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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03:36, , 28F
0.0推文推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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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03:39, , 29F
所以共識是不管有無具體輕過失都能在2工作日內拒絕嗎?
06/23 03:39, 29F

06/23 03:49, , 30F
http://tinyurl.com/2bsjyj4 我對正當理由的看法與這篇類似
06/23 03:49, 30F

06/23 03:50, , 31F
被駭客入侵導致程式錯誤為正當理由,但舉證責任在企業主
06/23 03:50, 31F

06/23 03:53, , 32F
條文公布後,應該很難期待大企業主在契約成立前提供匯款帳號
06/23 03:53, 32F

06/23 03:54, , 33F
所以也有可能出現訂單提交,尚未確認前,想匯錢但匯不成的狀況
06/23 03:54, 33F

06/23 03:58, , 34F
看到條文之後,再參照板上7402篇與7378篇,roura版主很強大XD
06/23 03:58, 34F

06/23 04:05, , 35F
哪種程度的過失可以撤銷學說上有共識嗎?
06/23 04:05, 35F

06/23 04:06, , 36F
如果學說上沒有共識 官員應該也不敢表態有具體輕過失可否
06/23 04:06, 36F

06/23 04:06, , 37F
取消吧
06/23 04:06, 37F

06/23 04:09, , 38F
我看到7402那篇了 真強XD
06/23 04:09, 38F

06/23 04:10, , 39F
邱組長有說 但書會被補上去 是因為消保團體的施壓
06/23 04:10, 39F

06/23 04:10, , 40F
版主不知道去給誰施壓了 科科
06/23 04:10, 40F

06/23 04:22, , 41F
7402那一篇,3個訴求只有違約金與12hr沒有准奏,roura大GJ!!
06/23 04:22, 41F

06/23 04:24, , 42F
付款成立契約,又把企業主責任免除範圍作限制,2訴求都過關了
06/23 04:24, 42F

06/23 09:16, , 43F
啊~~還沒時間看條文內容。無論如何,有人推,欣然接受。
06/23 09:16, 43F

06/23 09:20, , 44F
but 記得當初是綜合整理大家的意見之後提出的,所以
06/23 09:20, 44F

06/23 09:21, , 45F
consummer板 GJ!
06/23 09:21, 45F
文章代碼(AID): #1C7oMog-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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