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退雜誌
※ 引述《whobebaby (高級小米虫)》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想退雜誌
: 時間: Mon Dec 1 23:43:41 2008
: 推 depravity:可是事實上信用卡止付最快了 只要她姊告她偽造文書就好 12/03 00:18
: → depravity:同樣的不甘願認帳小心書商火大了也告她偽造文書 12/03 00:21
: → sggs:樓上很喜歡看別人家失火嗎? 12/03 20:08
不喜歡不過我也不喜歡看別人濫用法律
而且就算當事人失火也是妳放的不是我 因為是妳好心壞事
我是想告訴她有失火可能的人
我只是想救她避免她因小失大而已 萬一書商真的和我的想法一樣
那她不就可能.........
以下是我的想法
有個人走去書展填了別人的卡號買書
我要是書商在事後發現這件事情
第一個想法是這個人受到本人委託來買書
通常這種專程來買的幾乎是不會想退的
而這時候這個人想退了 我是書商的第一個想法是
這個人應該不是信用卡本人委託來的
那基於舉發犯罪人人有責順便保護自己這兩個理由
我會去報案看看是不是有人偽造文書盜刷等等
畢竟信用卡限本人使用這是常識 為了避免我是後的麻煩
我就先報警了 免得當事人 銀行等來找我麻煩
所以 我認為 書商報警都比本文原po想用消保法退書來的合法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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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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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epravity 來自: 220.136.190.70 (12/04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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