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果網拍業者寫假地址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披著虎皮的小綿羊)時間18年前 (2008/05/17 11: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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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chePosay (洛基波水)》之銘言: : 之後即使我仍於七日內將存證信函寄出 : 那這樣子的情況還有效用嗎? : 再來就是如果賣家在收到存證信函後裝死 無奈 : 那就只有找消保官了對吧... 唉... 沒錯 : 那位賣家因為自己的商品好不容易賣出去就打死不退 正常 上面7個字不是重點.. 重點是和你交易的對象 是店家或廠商.業者嗎? 如果只是單純的二手買賣行為或是個人的賣出(非業者) 那你跟本上就不適用消保法19條的規定 也就是說7天退貨和你跟本無關 先確認一下對方是屬於什麼身份和你交易先吧 -- 當面對無限期的蔓延等待,蠱惑心情的 是種輕輕的品味 轉個身既可以前進,也可以後退的驕傲, 與五呎的自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2.152
文章代碼(AID): #18Bazc6Y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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