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吃到飽火鍋店的收費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咩~~)時間18年前 (2007/08/14 04: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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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最近與同學去了一家吃到飽的火鍋店, 發現他除了吃到飽的火鍋外還有商業午餐, 同學不餓,打算點商業午餐來吃。 但店家卻說同桌如果有人選擇吃到飽的消費方式, 必須兩人都要選擇吃到飽的消費方式。 (我在想大概是避免偷吃 @@) 可是那如果我與同學分開消費(坐不同桌), 我又可以點鍋,同學也可以點午餐, 那這樣原先的計價方式不是很不合理嗎? 爬文看到food板也有類似討論(不過不是同一家) 45847 8 8/12 epps □ momo-paradise 如果店家放大絕,譬如說: 「這是我們店長的規定,可是現在店長不在耶(誤)」 我知道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可是除了如此還有其他的方法嗎? --- 有翻了一下法規,不過本身是理工背景的,對這個完全不熟... 是否構成消保法十二條的 違反平等互惠原則? 相關的條文好像還有... 第十三條 定型化契約條款未經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中者,企業經營者應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 明示其內容顯有困難者,應以顯著之方式,公告其內容, 並經消費者同意受其拘束者,該條款即為契約之內容。 前項情形,企業經營者經消費者請求, 應給與定型化契約條款之影本或將該影本附為該契約之附件。 十六條 定型化契約中之定型化契約條款,全部或一部無效或不構成契約內容之一部者, 除去該部分,契約亦可成立者,該契約之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但對當事人之一方顯失公平者,該契約全部無效。 關於這部分請別鞭我,條文貼上來給大家方便參考而已... 謝謝 -- 有人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你怎麼退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138.203
文章代碼(AID): #16mC6wia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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