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消費者權益以及企業道德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水母)時間19年前 (2006/12/03 01:52), 編輯推噓5(504)
留言9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在服務業待了5年多 一開始進入服務業,我就接受顧客至上的理論 我努力實行,也拿過服務之星獎 在合理的範圍裡,給顧客最大的滿意 我變的很重視消費者權益,不管是顧客或是自己的 當我是店員時,我會為顧客去跟店長挑戰不合理之處 當自己是顧客時,我也會要求應有的權利 因為我發現,有的時後並不是「不能」 是服務員懶惰、忽略、不懂 是店家惡意欺騙、不負責任 是銷售員只顧自己的業績而昧著良心做事 一般人遇到黑店,最常做的行為就是傾訴,不管是PO版還是跟親友講 積極一點的就會去退貨 以上都是保障自己的權益,沒什麼不好 但是這麼做,問題並沒有解決阿! 店家依然我行我素,繼續欺騙下一位顧客 就拿那間茵蝶來說 美容版的抱怨文章,最早是在2003年 我相信這3年中,一定會有人去客訴、去退貨 但是茵蝶有改善他們的行為嗎? 沒有! 因為百貨公司沒有好好監督、因為廠商沒有受到教訓、因為顧客總是這麼好騙 消費行為中,買賣雙方本來就該本著誠信 定下遊戲規則後,雙方都該遵守 遇到一間亂定遊戲規則的店家,退貨並不能解決根本的問題吧! 相同的商品,不同的店家,可以定不同的價格 相同的商品/店家,給不同的顧客不同的價錢,降就違反了公平交易法吧!? 我一直認為,發生消費糾紛時,買賣雙方都必須負一點責任 買方的衝動性購物、對權益的無知等 賣方的隱瞞欺騙、誇大其詞等 廠商不能利用消費者的無知而進行欺騙 銷售員不能因為自己的業績而昧著良心 顧客也不能過渡擴張權益而變成澳客 降我們才會有一個良好的消費環境! 這樣的環境,是要雙方都去努力,互相監督、配合才會有的 最後要說的是~ 茵蝶的事件,退貨、道歉、賠償,都不是事件的重點 重點是在於,新光怎麼監督、廠商怎麼改善吧! 因為退貨只能解決我個人的問題 廠商改善,才能解決所有消費者的問題 -- 我不是來討戰的 我只是看到推文,有感而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98.6

12/03 04:02, , 1F
同意原PO的觀點. 這裡是消費者保護板.
12/03 04:02, 1F

12/03 09:41, , 2F
照你說法和店家殺價等於害他犯法...因他非公定不二價.
12/03 09:41, 2F

12/03 11:40, , 3F
看不出樓上的結論何處來
12/03 11:40, 3F

12/03 16:35, , 4F
同意,我身邊的人喔吃悶虧只會自己往肚裡吞不懂得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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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6:36, , 5F
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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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2:07, , 6F
說的真好,推薦此文。
12/03 22:07, 6F

12/04 16:27, , 7F
相同的商品/店家,給不同的顧客不同的價錢,降就違反了公平法ꔠ
12/04 16:27, 7F

12/04 16:27, , 8F
2樓的結論是從原po上面那句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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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20:37, , 9F
本件和公交法,似是無關的.原PO也有加問號,並非肯定說法.
12/04 20:37, 9F
文章代碼(AID): #15SRrtED (consumer)
文章代碼(AID): #15SRrtED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