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剪了吊牌就視同穿過?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howardntucxh (德文!日文!Kame!)時間19年前 (2006/09/30 15:28)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3/3 (看更多)
這個問題十分有趣
之前也跟幾個同學討論過
1."消費者自剪吊牌"是否等於承認商品無瑕疵?
此一承認有何效力? (商業上之習慣?)
2."消費者自剪吊牌"是否使賣家對於瑕疵商品之修補,更換之因契約而生之給付義務消滅?
還滿有趣的
這是以前常常見到的情況
消費者在試穿跟付帳時還未發現瑕疵,等到剪過吊牌後才發現,究竟能否退貨的問題
實務上因為程序利益過大而實體利益過小 所以並無判例見解
但就目前一般商業上之交易習慣觀察可得:
1.商家為避免此一糾紛 乃採"由商家剪標價牌" 以及"活動式標價牌"
前者乃由商家自行剪下,告知消費者乃於一定期間內附擔保責任,進行退換貨
(以一週為慣例)
後者乃消費者消費後,於一定期間內憑此一價牌退換貨,而拆下之吊牌有復原之可能
(以綿繩環綁而非拆下無法還原之塑膠),藉此避免糾紛
2.以上之交易習慣僅存於較有知名度,信譽較好之品牌.
絕大多數仍需要商家與消費者之間在交易成立時有特殊協議
3.第一項有個前提:似乎以買後無下水為必要,但依產品的種類,性質而有不同.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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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85.54.216
※ 編輯: howardntucxh 來自: 210.85.54.216 (09/30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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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23:0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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