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心得] 別隨便買非知名連鎖餐廳的餐券
※ 引述《Kotaro (紫色頭髮的少年)》之銘言:
: 關於禮券定型化契約的進展
: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22.aspx?id=87
: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425
: 業者的反彈
: http://chienhua.com.tw/examinfo/dailynews/9401/94011708.htm
已拜讀,感謝分享
消基會的想法跟我的想法有若干相符之處,之前ivysky君的討論串原本想拿出來講
但那篇為了呼應evilmask版主的說法,所以把這部分拿掉了。
有關履約保證的問題,最直接的結果就是商家成本增加,
所以商界一片反對聲浪也是可以理解,但這部分的成本是變動的,
商家的信譽愈好,履約保證成本愈低,原因我下面會說。
一、信託
消基會有提到找銀行成立信託,這部分目前我知道有寫進法規的是:
殯葬管理條例 第44條規定
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殯葬服務業,須具一定之規模;其有預
先收取費用者,應將該費用百分之七十五依信託本旨交付信託業管理。
某龍x業者還因此大打廣告 (明明是政府規定的事,廣告還寫的像公司德政一樣)
(註:但現在有業者發動利益團體在立院遊說,希望能降到50%,有買生前契約的
朋友請多留意相關新聞)
但一般餐飲業可能不適用,因為太多資金鎖在信託專戶,會影響到資金流動率,
個人比較推薦第二種方式:
二、外部信用加強:履約擔保
它的意思是找一個外部機構,由該外部機構擔保此商品可全額清償
有一點點像在買保險,平時付保費,出了事保險公司賠全額。
許多資產證券化證券,都會用這種方式提升證券的信用等級
但發行機構當然要付錢給擔保機構,通常擔保費用可能是商品全額的千分之幾
證券本身未加強前的信用評等,與發行機構希望的信用評等的差距
差距愈大,費用愈高
假如某機構發行證券,原先等級是A,但發行機構希望提升到AAA
這時費用當然較高,如證券原先等級是AA,提升到AAA費用就會便宜些
因此原發行機構的清償能力就很重要,發行機構信用評等愈高
所付出的擔保費用就可能愈少。
-
假如依這個制度下去,很明顯的債信好的大企業會很佔優勢
而一般中小型企業可能要付出高額的擔保費用,甚至找不到擔保機構願承做
但依商學的角度來看,這是很合理的,債信不夠好的企業,本來就不應玩預收制
拿消費者的錢來玩很好玩嗎?
我覺得不能每次都拿消費者的錢來賭,賭看看這間企業會不會倒,
更有甚者,如大家都經歷過的一樣,快倒店前才發行禮券,這種惡行惡狀
當企業倒閉後,消費者幾乎求償無門,除非消費者願對該公司負責人提起
民事訴訟,但大家皆知訴訟成本遠高於拿回來的錢,會提出訴訟者少之又
少,使惡質企業老闆更加有恃無恐,因此我認為消保法應參考殯葬管理條
例,將履約保證條文加入,債信不足的企業就不允許發行禮券,以維護市
場正常交易。
--
さくら:我愛你 我的戀人
請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長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2.197.226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consumer 近期熱門文章
PTT消費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