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沒有組織的補習班!!請各位版大幫忙~~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小尼莫)時間20年前 (2004/06/16 22: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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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wker (這是我的目標)》之銘言: : ※ 引述《legist (請進 consumer 板)》之銘言: : : 什麼叫做「但非本人」?? : : 你沒有敘述你的案情事實,我不太懂。 : : 你跟WindFay應該不是同一個人吧? : 不是 : 這件事是 我要求退費(個人因素) : 去補習班要求退費 照理說 我當初是選A+B的課程來上 : 但這兩門都還沒開始上 唯獨有開的是買A+B送的C : 現在我要退費 他說要扣掉C部份的錢然後剩下的錢退75% : 但這C明明是贈送課程 (但已開課超過1/3) : 要退費時 我需要負擔這筆費用嗎? 至於這個問題, 1、如果A、B、C都還沒開課, 補習班就只能拿預收的費用,而且不能超過全部費用的75%, 2、如果有其中任何一堂課已經開始了, (1)如同我上一篇所說的,雙方本來就是打算以二萬多元作為上A、B、C課程的對價, 所以就算是贈送的課程開課了,學生應該只能要回75%; (這個是我覺得比較衡平的啦,當然這樣的解釋還必須有另外法律上理由不贅述) (2)不過還有第二個可能,贈送契約就是免錢,只是它的效力隨同正班課程契約而定, 因此二萬多元是A、B課程的對價, 但是在算上課期間也就只能以A+B來算是否超過三分之一(這點對學生比較不利) 然而補習班也不能再要求學生負擔C課程的費用。 (這個是個人覺得最切合雙方契約內容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03.97
文章代碼(AID): #10q5vqiu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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