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買了衣服 想換又被耍 該怎麼處理呢?

看板consumer (消費者保護)作者 (藍灰 藍輝 藍隳)時間21年前 (2004/02/14 02:1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 引述《ahoneycat (頭髮又捲又紅 (照))》之銘言: : 台北車站那邊有G2000的特賣會.. : 那天我很高興 也幫媽媽買了一件..   先請教:你幫媽媽買時,有否問過店家可否退換之事?若有,請詳述之。 若無,店家基本上可不讓你退換。 : 可是 今天下午跟媽媽見面 我媽說不喜歡.. : 我就陪他去那家店 他打算換兩件褲子 試穿也ok了 : 也叫店員幫忙留貨 因為我沒帶發票 : 她還很屌的說 你今天晚上一定要來拿 也就是 他只幫我留到今晚   好。該店員說這話,即是承諾了你所提出的換貨的要約。也就是說,該店 員此言一出,即從可拒絕你退換的地位,降到可讓你換貨的地位了。 : 晚上 我就帶著發票跟衣服去那家店了 : 結果 拿出衣服 店員竟然說 不可以換   這裡就要來解釋何謂「換貨」了。換貨,是換同品牌的貨,還是換該店裡 所有等值(或較高額再補差額)的貨呢?   我相信只要在該店員無明示說必需要換同品牌的貨時,依社會通常的一般 概念應該可換後者而非僅限前者之同品牌之貨。因此在店員無明示說必需要換 同品牌的貨時,應可解釋為後者。 : 因為我媽試穿的褲子是U2的 不過 G2000跟U2是同一個品牌 : 店員沒有事先告知 而且 這家店G2000的衣服多於U2 消費者根本就不知道..   店員沒告知的情況上段已述。 : 我本來想要退貨 可是 看了一些文章寫只限於訪問買賣 跟郵購   基本上你可提出退貨的要約,就要看店家答不答應。他答應,就可退;不 答應,就退不成。消保法的兩種特種買賣是說,不論店家答不答應爽不爽,只 要你一說要退貨,他是沒有理由拒絕你的要求的,因為有法明定。 : 現在我該怎麼辦呢 因為我真的不想再貼錢換衣服 我覺得店員很過分 : 大家給我點意見好嗎 ?   總結:原先你幫媽媽買的東西,媽媽不喜歡,基本上乃屬「動機錯誤」, 契約無瑕疵已然合致而有效成立,店家有拒絕你提出之換貨要約之權利。但店 家卻在你提出換貨之要約時,並無拒絕,而係加以變更你提出之要約內容(即 要帶發票,且僅限於當晚可換的要約內容),再行一次要約,而你自有承認之 情事。而後因契約雙方當事人對於「換貨」之解釋有出入,則應以上述之後者 較為妥當之解釋。因此基於此理由,當然可要求店家換給你不同品牌的貨品。 -- ┌────────────────────────────────┐  │legist   │  │n. ( 名詞 noun ) │  │1. 【人】 精通法律的人,(尤指)羅馬法專家,民法專家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98.78
文章代碼(AID): #10BHEfS9 (consumer)
文章代碼(AID): #10BHEfS9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