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PYPL] 最近都在ebay上跟人家寫戰文...

看板IntlShopping (國際購物)作者 (日本行很累...)時間19年前 (2006/01/25 14:34), 編輯推噓3(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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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兩位說的東西真的是沒錯, 因為都是ebay跟paypal上面的規範, 但是我個人是抱持保留態度來看這些規範。 因為碰上詐騙,事情既以發生, 真的有心要騙,根本無從防起,這才是制度悲哀的地方。 我說的銀行行員等等內容都不是胡謅的, 我本身念經濟,同學大多都在銀行界服務, 打電話隨便聊天就問得到, 這種授權的概念是很基本的銀行內控,不可能想追就追的。 制度是完美的,但是牽扯到人就不完美, 我想告訴他們的是,時間點遠比規則重要, 時間拖得越長,只是給詐騙者更多空間而已。 這個forum我開始看的時候是2001年的時候, 當時只有全球交易心得,還沒有paypal專區, 是因為paypal詐騙層出不窮,且當時很多人在使用paypal的轉帳時, 因為不停出錯被扣費用,鬧上東森的網路追追追,才會特別設立這個專區。 這兩位仁兄從那時就很活躍 -_-; 基本上我想他們也是熱心,既使是樣版人物。 不過信用卡有保障這一點我只能說,個案居多, 且沒有人有完整寫出交涉流程(我記得我有po過我自己申訴的經過跟時間。) 光是那些制式表格,去銀行拿就一堆了,沒什麼特別關鍵的。 我的重點只有兩個: 1. paypal受理你的申訴期限是付款後45天。 這就表示如果你要從事單純的國際購物, 就不要選擇郵寄天數超過10天的運送方式。 超過10天你想追也很難,大賣家也是一樣。 2. 賠償基本上要對方帳戶內有balance才可能成立。 PayPal受限於使用者條款,即使賣家牽涉詐騙,且帳戶沒錢, 也不能直接去credit賣家的信用卡(一,可能是假卡,二,這樣違法) 這就表示他無法退款,此時不管做再多努力也是枉然。 信用卡能追這一點我覺得是有可能的(因為我追回過那麼一點點 -_-) 但是必要條件太多,卡公司要夠積極才行, 這又牽涉到人,所以是制度問題。 不過我後來真的受不了,罵他們墨突不黔, 他們好像看不懂話裡的意思 :P ※ 引述《lalaking (Just Air)》之銘言: : 後來發現paypal_tw是N大阿, -- 不是喜歡寂寞 只是討厭失望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6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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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必要啦 如果她們的方法有用就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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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別人的言論就當她在放屁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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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一切都是人心阿 我之前那1700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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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解決 但是我已經取消paypal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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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我相信那位賣家 因為它急著跟我要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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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派我在美國的表妹跟她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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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就取消申訴 就只能期待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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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狀況是他終於把東西寄出了 現在只能期待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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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它後續的回信真是讓我有夠氣的 都好幾天才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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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我在這邊等的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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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突不黔 我也不知道什麼意思 呵呵 是墨守成規的感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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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網頁是說 很忙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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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樓上的沒事,Paypal申訴期限好像已經改成60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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