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近期破碎的包裹讓人驚驚
共 5 篇文章
內容預覽:
*之前有篇討論主購沒有防護措施寄出導致破碎的.... *慘賠5000讓團員拿到完好盤子的佛心主購. *深夜粉底液破瓶的.... 之前開純露精油分裝,雜費沒提到用於防護措施,也沒想到要寫出來~. 參考開這種團的別的主購,有寫需要消毒的酒精才知道對喔!還有這個. (電費我看也不夠補貼...光是消毒完用殺
(還有1540個字)
內容預覽:
我個人覺得寄件用袋裝. 這個是團員一開始自己就同意的事情. 團員自己一開始未向主購提出提醒或質疑,也有部分責任,. 不應該把責任全推在主購身上. 自己以前開過幾次團,某次東西也算易碎品(含玻璃鏡面). 當時被火燒到超想買啊一股腦衝. 從沒看過實品,也沒想到當中的那易碎的一小塊玻璃鏡面. 之所以自己開
(還有6048個字)
內容預覽:
在版上我應該算是常寄分寄團的主購. Rimmel粉底液團 開團時我還真的不知道是玻璃瓶XD. 收到超傻眼 Q口Q. 分寄寄出郵局1號袋沒破. (我是包成這樣 http://imgur.com/Y5633Fl 先包一層塑膠袋+外層氣泡柱 ). (塑膠袋是因為若真的破掉的話 不要沾染到其他商品 甚至郵局
(還有718個字)
內容預覽:
推文有點長,且我覺得以下推文頗有誤導之嫌,. 另闢新文回應一下. 首先有償、無償的界線是沒辦法這樣討論的,. 因為這是事實認定的問題,事實認定需要調查證據. 不是您主張有償就是有償. 此外以我個人對合購的看法,團購是委任契約,. 雜費並非「報酬」,而應屬於「處理委任事務之必要費用」. 實際上「雜費」
(還有4086個字)
內容預覽:
我是一名長期在合購版的版友,不過已經很少開團了。. 同時也是一名正在執業的律師(看a版友的發言似乎要有實務經驗才能發言討論法律問題,所以先表明一下。). 先說結論我認為主購在民法上的注意義務「原則上」最多是具體輕過失,. 理由與q版友大同小異,就請各位參考q版友的說法。. 再來我要說的是,這是原則上
(還有681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