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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真的仿冒品之狗尾續貂
共 8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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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回兩位網友的文章(另一篇是抄襲論文的) ^^. 相對於主流的思考體系. 他算是反智財權. 沒錯 如下如提 這是因為他非常注重public/private的劃分問題. 側重於public domain的再定性. 他並不否認有智慧財產 但是這個"權". 要怎麼在公共性與社會連帶性之下界定保護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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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還是就"公眾的利益"這點來解釋一下. 為什麼我說:. 伯金包只要不掛上logo,即使外型一模一樣,那程度上只能算模仿,不是仿冒. 而到盜用人家的電路設計即使沒掛上logo,卻又算仿冒,不是一種模仿. 第一,先來討論艾瑪士的利益. 即使人家模仿艾瑪士的包包,艾瑪士有因為這樣而減少利益的獲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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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44.83. 放連假繼續聊聊天.... 我覺得DDHH的想法很單純,也很理想,道德上是完全正確的,. 為什麼我會想參一腳聊這個話題...,. 主要是讓我想起很多年前的我,也是這樣,想法比較正面而且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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