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葛羅里退書的問題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legist)時間20年前 (2006/08/07 00:2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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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oneway (孤獨和寂寞的差異?)》之銘言: : 請問存證信函這樣寫可以嗎?? : 書寫內容: : 一、寄件人   姓名:○○○ :         詳細地址: :         聯絡電話: : 二、收件人   姓名:美商葛羅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         詳細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14號五樓 : 三、副本收件人 姓名: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         詳細地址:台北市大安區106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0樓之2 葛羅里的地址是否沒變,這個還得注意一下。 畢竟置底文好像是兩年前寫的吧。 : 聲明內容: : 按本人○○○於民國○○年○月○日向貴公司業務○○○訂購○○百科全書乙套,訂單編 : 號xxxxxxxxxx,訂金新臺幣(下同)○仟○佰○拾○圓整,總價○萬○仟○佰○拾○圓整 : ,至今本人除訂金外另已支付○萬○仟○佰○拾○圓整之部分價金。由於訂約時本人年齡未 : 滿二十歲,尚無完全行為能力,其簽訂契約應屬效力未定,嗣後本人已於民國○○年○月 : ○日年滿二十歲,決定依民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反面解釋,聲明拒絕承認本次交易之效力 : ,則買賣契約無效。此外另有三點聲明敬告貴公司 幫你整理一下,但不負瑕疵擔保責任XD 按本人○○○於民國○○年○月○日向貴公司業務○○○訂購○○百科全書乙套 ,訂單編號xxxxxxxxxx,定金新臺幣(下同)○仟○佰○拾○圓整,總價○萬○ 仟○佰○拾○圓整,至今本人除訂金外另已支付○萬○仟○佰○拾○圓整之部分 價金。蓋於訂約時本人未滿二十歲,係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約時亦未得法定代理 人之允許,依民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其簽訂之契約係屬效力未定。本人於民國 ○○年○月○日年滿二十歲,有完全行為能力,今依同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反面 解釋,聲明拒絕承認該效力未定之買賣契約,於此本買賣契約歸於無效。此外另 有三點聲明敬告貴公司: : 一、 請貴公司返還訂金○仟○佰○拾○圓及已支付之部分價金○萬○仟○佰○拾○圓 : ,請於文到之三日內(幾天隨你寫)將該筆款項匯入○○銀行○○分行帳號○○○○○○ : ○○○○○○○,並以電話親自通知本人使本人知曉。 一、請貴公司返還定金○仟○佰○拾○圓及已支付之部分價金○萬○仟○佰○拾 ○圓,合計共○萬○仟○佰○拾○圓,請於文到之三日內(幾天隨你寫)將該筆 款項匯入○○銀行○○分行帳號○○○○○○○○○○○○○,並以電話親自通 知本人使本人知曉。 : 二、 該套書籍於文到之日起算,由本人暫為保管三十日,請貴公司返還訂金與已支付 : 之部分價金後,來信通知本人將書籍寄回屆時未取回則本人不負保管之責。 二、該套書籍於文到之日起算,由本人暫為保管三十日,請貴公司返還定金與已 支付之部分價金後,並派員親至本人住所取回該書(你想自己寄回去也可以換成 其他文字)。倘屆時未取回則本人不負保管之責。 : 三、 對此次取消交易造成貴公司困擾,本人深感抱歉。如貴公司對此存證信函不予理 : 會,本人將採取法律途徑解決,敬請貴公司配合,以免訟累。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71.250

08/07 01:50, , 1F
推 "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XD
08/07 01:50, 1F
文章代碼(AID): #14rXV6tD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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