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葛羅里退書的問題

看板Anti-ramp (非好店)作者 (孤獨和寂寞的差異?)時間20年前 (2006/08/06 22: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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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存證信函這樣寫可以嗎?? 書寫內容: 一、寄件人   姓名:○○○         詳細地址:         聯絡電話: 二、收件人   姓名:美商葛羅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詳細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14號五樓 三、副本收件人 姓名: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詳細地址:台北市大安區106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0樓之2 聲明內容: 按本人○○○於民國○○年○月○日向貴公司業務○○○訂購○○百科全書乙套,訂單編 號xxxxxxxxxx,訂金新臺幣(下同)○仟○佰○拾○圓整,總價○萬○仟○佰○拾○圓整 ,至今本人除訂金外另已支付○萬○仟○佰○拾○圓整之部分價金。由於訂約時本人年齡未 滿二十歲,尚無完全行為能力,其簽訂契約應屬效力未定,嗣後本人已於民國○○年○月 ○日年滿二十歲,決定依民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反面解釋,聲明拒絕承認本次交易之效力 ,則買賣契約無效。此外另有三點聲明敬告貴公司 一、 請貴公司返還訂金○仟○佰○拾○圓及已支付之部分價金○萬○仟○佰○拾○圓 ,請於文到之三日內(幾天隨你寫)將該筆款項匯入○○銀行○○分行帳號○○○○○○ ○○○○○○○,並以電話親自通知本人使本人知曉。 二、 該套書籍於文到之日起算,由本人暫為保管三十日,請貴公司返還訂金與已支付 之部分價金後,來信通知本人將書籍寄回屆時未取回則本人不負保管之責。 三、 對此次取消交易造成貴公司困擾,本人深感抱歉。如貴公司對此存證信函不予理 會,本人將採取法律途徑解決,敬請貴公司配合,以免訟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16.66
文章代碼(AID): #14rVdFEV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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